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13伤调查 28人被立案侦查
▲大巴撞秦岭隧道致36死:28人被立案侦查32人受处分。
2017年8月10日,陕西安康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口的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
今日,重案组37号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国务院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为,车辆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间接原因为,事故现场路面视认效果不良、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
目前,公安、检察机关已对肇事客车主要承包人聂电周等28人立案侦查,有关部门对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敏、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王登科等32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司机是否操作失当?
事发前监控平台收到16次疲劳驾驶报警及多次超速报警提示
豫C88858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51人,事发时实载49人,固定班线为洛阳至太原。
驾驶人、51岁的王百明,在事故中身亡。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王百明行经事故地点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致使车辆向道路右侧偏离,正面冲撞秦岭1号隧道洞口端墙。
▲车辆碰撞隧道口情况。
2017年8月9日12时至事故发生时,王百明没有落地休息,事发前已在夜间,连续驾车2小时29分。据相关规定,"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而事发前的38天时间里,王百明只休息了一个趟次,其余时间,均在执行成都往返洛阳的长途班线运输任务,长期跟车出行导致休息不充分。
8月10日18时04分至20时44分,洛阳交运集团动态监控平台,共收到大客车疲劳驾驶报警16次,车辆事发前还有多次超速报警提示。
调查报告认定,发生碰撞前,王百明未采取转向、制动等任何安全措施,显示其处于严重疲劳状态。
此外,事故发生前车速约为80公里/小时至86公里/小时,高于事发路段限速,超过限定车速33%至43%。
另经技术鉴定,排除驾驶人身体疾病、酒驾、毒驾、车辆故障以及其他车辆干扰等因素,导致大客车失控碰撞的嫌疑。
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13伤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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