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做亲子鉴定 妻子起诉离婚被驳
丈夫私自带女儿做亲子鉴定 妻子起诉离婚被驳
吴女士与刘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女。吴女士因女儿早产留有后遗症,其认为刘先生冷漠的态度影响了二人的感情,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解除二人婚姻关系。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驳回了吴女士的诉讼请求。
原告吴女士诉称,2014年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半年后登记结婚。吴女士认为她与刘先生婚前认识时间较短,草率结婚,婚后因家庭矛盾经常冷战,加之刘先生对她缺乏信任,曾在2017年4月私自带刚出生的女儿进行亲子鉴定。吴女士因生女早产伴有后遗症,刘先生却不闻不问,对于吴女士的医疗费亦不承担。她认为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解除二人婚姻关系并要求刘先生支付女儿抚养费每月1500元,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一半即五万元。
丈夫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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