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内容六点,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 有观点认为,有限合伙人一旦参与了有限合伙企业的经代管理、投资决策,有限合伙人就涉嫌执行合伙事务,根据民法公平原则,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应该承担普通合伙人的义务,企业经营管理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明确有限合伙人的行为性质.《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人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经营管理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浸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力时,企业经营管理督促其行使权力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在债务承担方面,企业经营管理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俊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同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经营管理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对人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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