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二审判死 详解张扣扣案件的始终
张扣扣案二审当庭宣判: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二审有果
法院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正义网汉中4月11日电陕西省高级法院今天上午9时在汉中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当庭宣判,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汉中市中级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9年1月8日,汉中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
今天上午9时许,陕西省高级法院就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陕西省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公诉二处处长谭鹏和检察员高琳等4人出庭履行职务。庭前,检察员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核实并补正了案件相关证据,提审了上诉人,出席了庭前会议;在庭审中,检察员又认真听取了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并围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法庭审理的焦点问题和舆论关注的热点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出示并播放了案件相关文字、图片、语音等证据材料,还原了案件事实,回应了社会关切。检察员通过对上诉人犯罪行为及其主观心态的详细剖析,揭露了其案发后以“为母报仇”“96年案件”司法不公为说辞,意图博得媒体舆论关注、影响司法审判,从而实现减轻甚至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并就辩护人所提上诉人事出有因、量刑过重以及精神病鉴定等辩护观点和意见发表了有力、有理、有节的检察意见。
二审出庭检察员在发表意见时,不仅对一审审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罪量刑是否适当发表意见,还重点针对“96年案件”不存在司法不公,张扣扣本人以“为母报仇”为借口实施泄私愤滥杀无辜之行为,以及张扣扣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无需进行精神病鉴定等问题,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了详细阐述,不仅有力支持了一审检察机关对案件的指控,详尽回应了社会舆论的关切,而且通过释法说理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本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提升法治信仰,维护司法公信力。
张扣扣案二审判死
1.《张扣扣案二审判死 详解张扣扣案件的始终》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张扣扣案二审判死 详解张扣扣案件的始终》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keji/1454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