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的定义,优先股的概念累积优先股的基本特征为:当公司本年度没有盈利因而不能分派股息,优先股或者盈利不足以满额分派股息,那么公司可以把未分派或未满额分派的股息取积到以后年度补付。而非累积优先股则以当年公司所得盈利为限分派股息,若当年未能分派股息或未能足额分派股息则不进行累积,当然也不存在次年补付的向题。

1.参加优先股与非参加优先股

参加优先股又分为两种:凡是在分配定额股息后又参加剩余盈利分配的,称为盈余参加优先股;而在公司破产时,优先股在偿还各种债务和优先股定额股本后,有权参加其剩余财产分配的,优先股称为资产参加优先股。总的看来,这两种参加优先股除了可以优先获得固定股息外,还能享受普通股的一些权益,至于非参加优先股,则是指除获得固定股息外,没有上述两种参加权的优先股。

2.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

按公司章程规定,能够将一定比例的票面转换成普通股的优先股,称为可转换优先股;反之,优先股那些不能转换成普通股的优先股称为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只是表明一种权利,至于优先股是否真的实行转换,这要看投资者的决定。

3.可回购的优先股

这种股票在发行时股份公司就已作出决定,优先股在将来公司不再需要此项资金时,公司有权按一定的价格将股份收回注销。一般来说,回购价格都定得很高,以补偿该类股票购买者因公司回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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