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月28日电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月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类建筑工地在2月9日24: 00前恢复工作或开始新的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在恢复工作前不得返回建筑工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由于农民工来自全国各地,居住在建筑工地的宿舍,容易造成相互感染,春节期间农民工回上海后,建筑工地防控难度较大。此举旨在落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有效防控各类建筑工地病毒传播。

根据通知,为保障城市运行、防控疫情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需要复工或开工新项目的,应先报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对于目前在建或经批准提前复工的施工现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备防护设备,实施体温监测,实施环境消毒制度,保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清洁卫生,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的监测和调查,实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日报制度和应急报告制度,推进信息登记报告全覆盖。

此外,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也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比如每个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现场的人员流动;各施工现场需要加强对未离开上海的农民工及亲属的安排,并按要求进行登记上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纳入属地监管。同时,各施工单位应建立防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编制疫情防控计划,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现场人员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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