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池7月23日电稻花香说年好听蛙。在一个凉爽的夏夜,有人一边听着田里的青蛙叫,一边用歪脑筋抓青蛙“牙疼”,追求美食,却不知道自己正徘徊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近日,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裁定一起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这个案子的“主角”就是前面提到的野蛙。
审判地点。图片由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法院认定,被告人梁默民、侯默贵、杨默生、魏默福为劳动者。四个人发现青蛙经常在他们家附近游荡,所以他们决定在业余时间抓住它们。
2020年3月24日20点左右,4个人自带大灯、铁丝等工具,骑着摩托车来到县城四恩镇一个村庄附近的农田,用大灯猎杀。捕获的“蚱蜢”被用铁丝串联起来,以防止它们逃跑。经附近村民举报,当天23时许,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4人,查获作案工具和各种青蛙,予以拘留。经统计,4人共捕获野生青蛙116只。
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沼蛙。图片由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图为虎蛙,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片由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4人捕获的116只野生青蛙中,有2只虎蛙,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114只青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沼泽蛙10只,青蛙蛙103只,青蛙蛙1只。
此外,根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前和解协议,四被告共同购买了2.5万鱼苗用于增殖放生,以此来代替改善生态功能。
四名被告释放了弗莱。图片由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默民、侯默贵、杨默生、魏默福的行为构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四人均为主犯,到庭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购买鱼苗用于增殖放生的,可以从轻处罚。法院裁定,四名被告均被判处三个月的刑事拘留,缓刑六个月,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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