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济南1月11日综合报道据山东《济南日报》微信微信官方号消息,1月11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宋文娟辞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根据中国经济网当地党政领导资料,鲍峰,1970年4月出生,曾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文娟,女,1969年10月出生,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在干部任用前发布公告,宋文娟拟进一步使用。
宝丰简历
鲍峰,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于山东临沂,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学位。
1989.09-1993.07山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政治教育专业学生;
1993.09-1996.07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刑法专业学生;
1996.07-1997.08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7.08-2000.0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00.03-2001.09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助理;
2001.09-2003.0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室助理巡视员;
2003.04-2003.05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司副司长、助理检察官;
2003.05-2006.0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检察员;
2006.04-2007.05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检察员;
2007.05-2011.0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主任、检察员;
2011.02-2011.06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11.06-2013.0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上诉检察院院长、举报中心主任、国家赔偿办公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督察员;
2013.03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7年2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1年1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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