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30日电据教育部官网“教育部门户网站”今天下午发布的消息,教育部决定对湖南大学非法转移17名研究生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决定对湖南大学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对湖南大学校长赵给予行政警告。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派出专门检查组,对湖南大学非法转移研究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经调查,湖南大学在选调17名研究生过程中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未能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存在失职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教育部决定对湖南大学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湖南大学校长赵、副校长陈寿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湖南大学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建议湖南省追究教育部门相关干部的责任。
湖南大学决定给予研究生院院长兼学位办公室主任李庆果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研究生院院长兼学位办公室主任职务。研究生院科学学位培训部主任李立宏被给予了行政警告。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许、李仁发、进行了训诫。
湖南省有关部门决定对时任教育厅副厅长沈纪云予以诫勉,并给予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余伟良行政记过处分,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刘会平行政记过处分。
教育部强调,要坚决发现、查处和揭露教育系统中的违纪违纪行为,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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