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近日,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宿迁市2018年优质发展综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针对社会各界的关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就《考核办法》的起草、创新做法、成果应用等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告诉我们为什么要发布这份文件。相关背景是什么?
答:这份文件的发布,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在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着眼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当然,此时有三个具体的考虑。
一是落实省委评估区市的需要。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加强了对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中央要求,正式出台了区市优质发展评估办法。这是省委、省政府有史以来第一次以明确、集中、系统的方式对各区市进行全面考核。我市必须集中全省的指挥棒,承担全省的考核任务,这是我国综合考核方式必须调整的重要背景。
二是要落实省委、市委“三个机制”。5月,省委、市委先后颁布了《鼓励和鼓励党政干部办法》和《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办法》,要求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基础作用,为“鼓励和鼓励”、“能上能下”提供依据。因此,《考核办法》的颁布是落实“三个机制”要求,充分调动干部军官创业积极性的具体举措。
第三,要落实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果。自5月初以来,全市加强了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的大讨论活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广泛调研,对照基准找出差异,检查工作的缺点和不足。从宿迁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发展不平衡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如何利用好考核的“指挥棒”,帮助“六增六强”,也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方式。
记者:这个考核体系有什么特点?
答:一般来说,有几个特点:
一是对接省级考核指标,重点抓好“六个优质”。全面落实省内优质发展的考核要求,基本承担全省各区市所有考核指标和加减项,选择部分监测考核指标,做到省考指标突出,重点任务明确,有助于全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定位,促进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实施。
二是立足宿迁实际,着眼发展新要求。考核体系的优化不仅突出了省委优质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也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抓重点、补短板、扬长避短的坚定决心。相关指标围绕产业发展、“三个硬仗”、农村振兴等进行设计。,给予更高的分数和权重,引导各级干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发展和项目建设上来。
三是细分评估主体,注重评估差异化。评估分类体现了针对性和差异性。县域评估主体分为县域、中心城市和功能区三个部分。根据各地区的功能定位,选择个性化指标,建立差异化体系,体现促进优质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增强综合评估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有利于促进各科的竞争发展。第四,容易考虑,侧重于可行性评估。我们参考省级评估方法,尽量选择结构、比例、强度、人均等可量化指标。总的来说,各项考核指标的设定概念准确,表述通俗易懂,体现了可定义性、量化、可操作性、考核性、可追溯性的原则,避免泛泛而谈。
记者:评估差异化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县域考核体系的主要框架由“优质发展、依法治市、党建、加分减分”四大类组成。首次对主城区进行单独评估,增加了两区“中心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评估内容,在一级指标中单独强调。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则以工业经济和技术创新为主,而湖滨新区和洋河新区则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淡化GDP和工业经济的考核,加强第三产业服务业的发展。
记者:考核体系的重点是什么?
答:我们突出“高质量经济发展”在评估体系内容设计中的主体地位,约占“六个高质量发展”评估权重的一半。同时,面对我市发展的不足、弱点和不足,我们将着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和“三个攻坚战”。此外,为了体现民生情怀,指标设计以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重点,选取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空天燃气品质好、黑臭水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内容,让人们看到并感受到宿迁的高品质发展。特别是要贯彻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列为考核指标,给予更高的分数和权重。
记者:考核方式有哪些新变化?
答:与前一年的“一生一考”不同,我们把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全部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所谓日常考核,主要是围绕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作风和重要决策部署效能建设的动态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活动,完善早抓小工作机制。
所谓季度考核,主要着眼于增强优质发展的紧迫性和领导力,对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可量化、分阶段统计的重点任务和关键指标实施季度考核,对考核成果进行排名和宣传,加强过程控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保持领先,做到按季保年。
所谓年终考核,就是在年末集中1-2个时间段,对需要到各地现场检查的考核项目实行统一的现场考核;做好各牵头单位评估结果的收集、评估和审核工作,确保结果客观公正;在此基础上,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
记者:对市政当局有什么激励措施吗?
答:市政部门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自职能和工作领域的思路和措施也会影响到县区和其他部门,也有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任务。因此,在考核方式上,注重压缩部门工作职责,体现权责平等,将优质发展相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同时也作为领导考核部门的关联考核指标。序时或年度任务未完成的,除处罚相关县区外,市领导考核部门还将扣分。通过加强市县联动,实行“捆绑考核”,鼓励各地区、各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注意积极激励。年底省内前三名的领导部门加分,市级机关给予创新优秀奖,激发改革创新和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
记者:考核结果如何应用?
答: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各类考核科目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为200分。如果分数高于标准线(三县两区160分,功能区150分,市级机关160分),按照考核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三县两区选择两个一级,两个二级,一个三级;功能区选择一个一级、两个二级、一个三级;每一类市级机关确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按35%、50%和15%的比例;分数低于标准线的,列为四次。
这种设计不仅是省委“三个机制”文件的要求,也避免了上次淘汰的负面性。对于考核结果的应用,县、区、市级机关将进行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奖励,第四次处分,与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市委、市政府将根据县(区)等级和功能区考核情况,对“优质发展先进镇”进行不同定额的表彰。此外,我们还设立了项目突破、工作创新和卓越、服务当地发展等奖项。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或者主要责任人受到第三种形式以上纪律处分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一级”和降级。
8记者:下一步实施《评估方法》有哪些考虑?
答: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做好目标任务分解。纳入考核的指标要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目标任务要下达在可及范围内,突出宿迁在苏北五市中基础、发展速度、发展要求、紧迫性相对较低,与其他地区差异较大,高于其要求。
第二,做好考核规则的制定。量化指标可以与目标任务或各自的绩效进行比较,并制定评分方法;对于尚未量化的指标,应按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可追溯的原则制定评估规则,以细化和具体化评估内容。同时,要突出刚性、针对性和可比性,确保评估结果能够扩大差异。
第三,做好推进评估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推进,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目标任务。严格监督检查,加大考核任务执行的跟踪和效率,推动工作大力有序开展。第三季度的预评估工作将于9月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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