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将司法行政纳入基层社会工作大局,从点到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将司法行政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和农村,帮助实施农村振兴战略。
据了解,为了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水平,区司法局将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与农村日常基础工作结合起来,达到相互促进的效果。一方面,要搞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和法治宣传。另一方面,完善“一村一社”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和相关考核制度,注重培养村(社)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发挥专业优势,加强重点少数民族普法工作,完善基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的使用制度,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区司法局重点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引导和督促全区11个镇(街道)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条件成熟的村(社区)逐步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在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推广电子手环,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质量和效率。
为了加强基层人民调解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区司法局不断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的硬件。区司法局通过收集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丰富人民调解案例库建设,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专业水平,探索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体系,大力发展产业和专业调解组织。据统计,2018年新成立了5个专业行业组织和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让基层人民接受法治文化的影响,是农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司法局不断组织负责普法工作的各单位开展各种专题宣传活动,并通过设立农村普法讲师,加强基层专业普法工作,落实普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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