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请于周二下午3点到县纪委纪检监察组会议室参加《监察法》学习。地点:县城兴福南路与灌河路交叉口原市投资公司三楼,准时参加。如果你请假,请告诉我!”日前,响水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王海发作为联络员在水务局工作交流微信群里发了这样一条消息。

今年年初,响水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建立了驻部门、单位党组织联络制度,要求纪检监察所辖部门、单位全部72个党组织都要配备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相应纪检监察队伍的日常工作。目前全县72个部门、单位党组织联络员已全部到位,并印制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察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通讯录。

联络员制度明确,每个联络员需要做好及时向相应纪检监察组报告本单位重要情况、定期沟通、落实廉政风险排查、落实个人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发现党员干部各类新兴问题等十项工作。同时,建立月报、季报、出席会议等相关制度,加强对联络员的管理。

“派驻机构改革后,我们组有两个人负责监督包括县水务局在内的八个单位。工作任务繁重,联络官之间有沟通联系,使我们的监管更加方便、有效、准确。”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常德说。

据悉,该制度实施以来,响水县各部门联络员协助纪检监察组开展了45次廉政教育,提交了20份重大问题报告,发现了5个有趋势迹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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