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恐吓、威胁等手段操纵大选,依靠黑恶团伙;无良商人投入数百万帮助选举村“两委”,长期操纵村“两委”决策牟利;伪造选民人数、伪造选票的;不满选举过程中撕毁户主名册;花几十万公款招待村民行贿...

昨天,广东省纪委通报了近年来该村“两委”违反选举纪律的6起典型案件。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这6起典型案件主要涉及操纵选举、拉票受贿、伪造选票、扰乱选举秩序、违反选举程序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不仅体现了各级党委和纪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明确态度和坚定决心,也警示省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警惕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

据报道,今年村级换届从3月下旬开始,6月底结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各村召开了“两委”选举电视会议,对选举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特别是严格选举纪律。各级党委要肩负起村级换届的责任,特别是市、县、乡党委要切实履行好抓换届的主体责任,把严肃的换届纪律放在突出位置,确保换届廉洁积极。各级组织要带头把握大局,统筹协调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协调民政、宣传、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和纪律责任追究,绝不容忍拉票、贿赂候选人、各种势力破坏选举、工作人员干涉大选等任何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依靠邪恶势力操纵选举

2011年,惠州市惠东县港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以恐吓、威胁等手段操纵大选,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私自将村内2500平方米集体土地出售给开发商,要求收取20万元受益费。2015年8月,惠东县纪委给予蔡妈新的纪律处分,将她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非法倒卖土地获利400万

2008年和2011年,江门市新会区非法商人徐永昌、岑蹇宏出资105万元,协助新会区顾靖镇羊边村“两委”选举干部。在林、钟等人成功当选后,徐永昌、岑先后八年决策拉村串户、控制村内资产资源转移、承包工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获利400多万元。

2015年7月,新会区纪委开除了林和钟的党籍,按程序开除了他们的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并对其他四名村“两委”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永昌、岑被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非支部党员在选举中投票

2013年12月18日,湛江雷州市武市镇谭坂村党支部举行换届选举大会时,谭坂村党支部书记梁任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的有关规定,通知党组织关系不在谭坂村党支部的党员前来投票选举党支部,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2月,雷州市纪委对梁任进行了党内警告。

伪造选民人数和伪造选票

2014年3月,汕头市潮阳区西麓镇龙溪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龙溪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黄万明虚报38名选民,伪造38票在选举中投票。此外,黄万明利用职务之便,制作虚假材料,冒充他人签名,从上级机关贪污5万元资金用于村内老人活动中心建设。2016年5月,朝阳区纪委开除黄万明党籍,并将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对选举不满,撕毁户主名单

2014年2月20日,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上村第六村组选举生产队干部时,村民顾焕禄对选举中的户籍不满意,撕毁了户主名册,导致选举停止。2015年12月,城北镇党委在党内给了顾焕禄一个警告。当地公安机关对顾焕禄扰乱选举秩序的行为处以5天拘留的行政处罚。

随意邀请村民吃喝拉选票

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阳江市杨春程春街七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欧克明于2011年再次当选。他利用职务之便,担任七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以村集体的名义,邀请村民小组组长、村代表、党员和部分村民到当地宾馆随意吃喝,并为自己和其他在职的村“两委”干部拉票行贿,2014年9月,杨春市纪委开除了欧克明的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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