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的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陈瑜菁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二.杨建军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具体负责土壤环境与辐射安全管理股和项目管理股,并安排部署全旗核与辐射与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和生态红线工作。
责任单元室:项目管理单元、土壤环境与辐射安全管理单元。
3.阿扬加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具体分管监测大队和科技监测大队,安排部署全旗环境监测和科研监测及主要污染物监测工作。负责维护信访稳定。
责任单位室:科技监测单位、环境监测大队。
4.副处级干部吴永辉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监测站,分管党建、党风廉政、自然生态教育、工青妇、精准扶贫、统战等工作,负责中央环保督察“回望”工作的对接协调。
责任单位室:党建单位、自然生态保护教育单位、环境监测站。
5.樊卫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具体分管大气环境管理单位和水环境管理单位,安排部署全旗防污染减排总量。负责创建环境友好型示范城市等创建城市工作。
责任单位:大气环境管理股和水环境管理股。
办公室电话:0478:4665623
部门职能
乌拉德后旗环保局负责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进行环境监督和监测,组织全旗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承办全国人大和CPPCC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和建议,处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和征收全旗排污费,监督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同时”制度和限期治理,并组织协调各部门和机构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和改善生态人居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节能减排,整治非法排污,保障公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和谐、健康发展。
组织机构和单位组成
乌拉德后旗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属准分支机构建制,核定人员31人,在职人员5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公务用车4辆。该局下设9个单位,包括办公室、环境监测大队、环境监测站、管理单位、污染防治单位、总单位、教育单位、核与辐射单位和科研监测单位。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原文链接: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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