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8日电4月13日,有网友发消息称,宁夏工学院副院长在宿舍安全检查时与吸烟学生发生冲突。16日晚,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大武口发布通知,确认事件发生在4月12日,原因是宁夏工学院副院长姚带领6名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双方在批评教育吸烟学生杨某某时发生纠纷,姚在将学生杨某某拖到保安室救治时打伤了他。姚最终被判处12天的行政拘留。

  

警方简报。图片来自网络

4月13日,微博网友@顶哥博兰街发布微博称,在宁夏工学院宿舍检查时,他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随后后勤人员在宿舍将他撞倒在地,一路拳打脚踢下到宿舍,然后继续殴打他数米。到达办公室后,副总统姚远又打了他一巴掌。

  

网友提供的视频截图。

4月14日晚,宁夏工学院通过官方微博@宁夏工学院微博协会发布通知,称4月12日10时,宁夏工学院领导分别带队对学生宿舍进行例行检查。副校长姚远等人看到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宿舍里有学生在抽烟,马上叫学生掐灭烟头。当他们在杨的耳边看到类似香烟的东西时,别在那里。他们以为是香烟,就用手摘下来,造成学生误会。他用手推开姚校长的手,随行人员立即叫学生去办公室写检查。学生们不愿意去,双方又气又推又叫,发生了肢体碰撞。事发后,他们把学生送到医院检查。

警方介入调查后,经法医检验,杨某某不构成轻伤。违反者姚某被判处行政拘留12天,罚款1000元,违反者姜某、严某分别被判处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罪犯孙某某被判处行政拘留5天。

微博@平安大武口情况报告原文:

2017年4月13日10时43分,我局龙湖派出所接到市局总部的指示,称4月12日22时,宁夏工学院一名学生被校长等人殴打。接到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工作。

经核实,2017年4月12日21时许,宁夏工学院姚副院长带领6名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4号宿舍楼A121室学生杨某某在吸烟,随后双方在批评教育过程中发生纠纷。学生杨某某被拖到保安室治疗时受伤,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姚处12日行政拘留、1000元罚款;对违法行为人姜、阎分别处10日行政拘留、500元罚款。罪犯孙某某被判处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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