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6月26日电6月26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震惊全国、横跨广东、河南、江西三省的特大制毒案件。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毒品产量巨大,查获氯胺酮、羟基亚胺、氨水等4.7吨。当场。此案是海南法院自建国以来审理的最大一起涉毒案件。在13名被告中,2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员被判处12至3年徒刑。
共同资助和策划制造毒品
据了解,被告人谢某某、田、谢默平、吴、马、肖某某、叶、李某某、谢某某、潘、陆、赖墨星、赖默波均为广东、江西、吉林地区农民或无业人员。
2015年7月初,谢某某与田合谋,共同制造氯胺酮。然后谢某某安排谢某某找个地方制造毒品。谢默平通过陆、肖某、叶、叶默平在江西省遂川县大芬镇闻喜村山沟发现制毒地点。找到制毒地点后,同月6日,谢某某、田、吴、马共出资249万元购买制毒原料羟基亚胺制备药物。
当天,谢某某安排了谢默平、肖某某、李某某、田、潘等一人。六个人开车去河南新乡市买羟基亚胺。
谢默平和肖某在谢默峰的指挥下,驱车从河南省新乡市到江西省遂川县市接叶默平。2015年7月8日,谢某某、谢某某和三位制毒高手开着他们的制毒工具连夜赶往江西遂川县准备k粉。然而,由于雨天道路湿滑泥泞,有人试图制造毒品。
2015年7月10日5点,在谢某某的联系下,吴某某和马某某带着冰毒驱车前往遂川县。当天,谢某某安排李某某联系制毒大师,肖某某通知叶某某返回遂川县。在谢某峰的要求下,谢某平、肖某等人当天将所有制毒原料和工具运送到山上的制毒点。
2015年7月11日,吴某某开车去见制毒大师。材料交给谢某某后,送上山开始制毒。谢某某通过电话远程指挥了该团伙的整个制毒活动。
行动中共检获4.7吨毒品及原料
2015年7月11日14时许,公安机关突击搜查制毒场所,查获含有氯胺酮、羟基亚胺氨水、乙醇的棕色液固混合物等毒品及制毒原料4.7吨。同一天,公安机关在广东省惠州市谢某某家中查获两挺民用气枪,均属伤人。
从2015年7月11日至2016年9月13日,公安机关先后抓获田、、谢默峰等11人。谢某某逃跑期间,赖小星和赖晓波明知谢某某涉嫌犯罪,仍帮助其逃跑。2015年7月23日,公安机关将他们逮捕。
两人一审被判死刑,一人缓刑,两人被判无期徒刑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指挥、策划、聚集被告人田、谢默平、吴、马某某、肖某某、谢某某、叶某某、李某某、潘某某、陆等人,非法制造毒品,数量极其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谢某某还非法持有两支标准民用气枪,其行为也构成非法持有枪支
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谢某某、田、谢默平、吴、马某某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被告人肖某、谢某某、叶某某、李某某、潘某某、陆参与合作,均为共犯。被告人赖默星、赖默波为被告人谢默峰逃避法律制裁提供便利和帮助,其行为均构成容留他人罪。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因犯制毒、非法持有枪支罪,并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田某某因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谢某某因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被告人吴某某、马某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肖某、谢某某、叶某某、李某某、潘某某、陆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3年。赖墨星和赖墨波因窝藏毒品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为了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的社会效果,邀请了100多名地方人大代表、CPPCC委员、屯昌法院部分警官和地方师生代表参加集中量刑活动。出席活动的NPC代表和CPPCC成员表示,涉案人员制造大量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影响极其恶劣。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开宣判,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同时,这次公开宣判也是一次禁毒教育宣传课,给公众一个强烈的警示。参加的同学表示,零距离感受毒品的危害,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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