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待因是一种从罂粟科植物中分离的天然阿片类生物碱,不久后被证明具有镇痛作用。目前临床使用的可待因是从鸦片中提取或从吗啡中甲基化而成,为白色细晶,溶于沸水或乙醚,易溶于乙醇,0.5%水溶液pH > 9,需避光密闭。

可待因盐包括磷酸盐、盐酸盐、硫酸盐、樟脑磺酸盐、氢溴酸盐等。不同盐的物理性质如下:盐酸可待因:C18H21NO3,HCl,2H2O = 371.9。细晶体或白色结晶粉末。溶于水,微溶于无水乙醇,不溶于环己烷。远离光线。

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1/2h2o = 406.4。临床常用的磷酸可待因复方制剂通常由磷酸可待因与对乙酰氨基酚或阿司匹林联合制成。其半水合物和倍半水合物为白色结晶粉末或细小无色晶体,在干燥空气体中可逐渐风化。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氯仿和乙醚。4%水溶液的pH为4.0 ~ 5.0。远离光线。磷酸可待因和阿司匹林制成固体复方制剂时,即使在低湿度下,磷酸可待因也会被阿司匹林乙酰化。

硫酸可待因:c18h21no3,H2SO4,3h2o = 750.9。白色针状晶体或白色结晶粉末。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氯仿和乙醚。在封闭的容器中避光。硫酸可待因溶液比磷酸可待因溶液更稳定。

其磷酸盐在临床上应用广泛,如磷酸可待因片、磷酸可待因注射液、磷酸可待因糖浆,每毫升含磷酸可待因4.7 ~ 5.4 mg/ml。复方磷酸可待因片等。

药代动力学特征:鸦片中可待因含量约为0.5% ~ 1%,口服后吸收迅速、完全,生物利用度为40% ~ 70%。容易通过血脑屏障和胎盘屏障,血浆蛋白结合率一般在25%左右。口服后,血药浓度在1小时左右达到峰值,t1/2约为3 ~ 4小时。在肝脏主要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去甲基化后约15%代谢为吗啡,主要以葡萄糖醛酸结合物的形式由肾脏排出。肌肉注射和皮下注射的镇痛作用时间为10 ~ 30分钟,肌肉注射后镇痛作用时间最强为30 ~ 60分钟。作用时间:镇痛时间为4小时,镇咳时间为4 ~ 6小时。

可待因具有镇咳、镇痛、镇静作用,镇咳作用是吗啡的1/4;镇痛作用仅为吗啡的1/12 ~ 1/7,但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作用持续时间与吗啡相似,镇静作用不明显;毒瘾比吗啡弱。

可待因是一种强效中枢镇咳药,具有快速镇咳作用。它直接抑制延髓的咳嗽中枢产生强烈的镇咳作用,抑制支气管腺体的分泌,使痰液粘稠,难以咳出。所以不适合痰多的患者,多用于干咳无痰,咳嗽剧烈频繁者;痰量少的患者应配合祛痰剂。镇咳剂量下,呼吸中枢受到轻度抑制,无明显便秘、尿潴留、直立性低血压等副作用。耐受性和成瘾性弱于吗啡。

可待因是一种弱阿片类物质,能与脑内阿片受体结合,模拟内源性阿片肽,产生兴奋作用。激活大脑中的镇痛系统,阻断痛觉传导,产生中枢镇痛。常用于治疗中度疼痛,与解热镇痛药有协同作用。其镇痛作用部分是由于代谢产物吗啡,与吗啡有交叉耐受性。

1.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刺激性咳嗽,尤其是伴有胸痛的重度干咳。对于有少量痰的严重咳嗽,应复合祛痰剂。

2.用于中度疼痛的短期镇痛,如偏头痛、牙痛、痛经、肌肉疼痛等,也可用于缓解伴随发热、感冒的剧烈头痛、肌肉酸痛;可待因及其复方制剂是癌症疼痛患者第二步的主要镇痛药。

3.它是小儿麻醉和术后镇痛的有效镇痛剂。可待因引起的阿片受体相关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因此广泛应用于年轻患者,包括新生儿,尤其是在气道管理和神经评估有困难的情况下。

可待因或其盐类,尤其是磷酸可待因,通常用作口服咳嗽药;片剂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通常与阿司匹林或对乙酰氨基酚等非阿片类镇痛药一起用作复方制剂。

儿童静脉注射可待因可诱导组胺释放,导致血管扩张、严重低血压和呼吸暂停,因此儿童不应使用静脉注射可待因。

含可待因的咳嗽药一般不建议儿童服用,但1岁以下婴幼儿和急性腹泻儿童禁用。

用于治疗干咳时,成人及12岁以上青少年常用剂量为口服或皮下注射,15 ~ 30mg/次,3 ~ 4次/天或30 ~ 90mg/天;最大剂量:100 mg/次,250 mg/天;5 ~ 12岁儿童7.5 ~ 15毫克/次,每天3 ~ 4次;1 ~ 5岁儿童每日3 ~ 4次,每次3 mg。

止痛剂量为30 ~ 60mg/次,每4小时一次,最大剂量不超过240 mg/天;1 ~ 12岁儿童500 μ g/kg,每天4 ~ 6次。

儿童可以口服、直肠或肌肉注射。镇痛,口服,0.5 ~ 1.0mg/kg/次,每日3次或按体重3 mg/kg/日。镇咳剂量为镇痛剂量的1/3 ~ 1/2。

磷酸可待因缓释片必须整体吞服,不宜切开或咀嚼。

1.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使胎儿产生药物依赖,产生新生儿戒断症状,如哭闹过度、打喷嚏、打哈欠、腹泻、呕吐等,孕期禁用。分娩时使用本产品会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

2.禁止对本品过敏的患者使用。

3.痰液粘稠者禁用,防止呼吸道因抑制咳嗽反射而被大量痰液堵塞,继发感染会加重病情。

4.本品可从母乳中排出,哺乳期妇女慎用。

5.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6.老年患者慎用。

7.下列情况应慎用:支气管哮喘;急腹症,诊断不清时,可能会误诊,因为止痛掩盖了疾病的性质;胆石症可引起胆管痉挛;不明原因的腹泻,可减弱肠道蠕动,缓解腹泻症状,导致误诊。脑外伤或颅内病变,本品可引起瞳孔变小,混淆临床体征;前列腺肥大,尿潴留加重;肝肾功能不全。

可待因的治疗剂量比吗啡更不容易产生不良反应。长期或大规模给药可能会产生以下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出现幻觉等精神症状;呼吸减少、减慢或不规则;心律不齐。

2.罕见不良反应:抽搐、耳鸣、抑郁、震颤或肌肉收缩不可控、肌肉僵硬;可待因与吗啡相似,具有剂量依赖性组胺释放作用。极少数情况下,静脉给药后可产生过敏反应,如荨麻疹、瘙痒、固定红斑、猩红热皮炎或面部水肿;偶尔恶心,呕吐,便秘,头晕。

3.长期使用可导致耐药性和药物依赖,停药可引起戒断综合征。常用剂量引起的依赖程度弱于吗啡,典型症状为鸡皮疙瘩、厌食、腹泻、牙痛、恶心呕吐、流鼻涕、畏寒、打喷嚏、打哈欠、睡眠障碍、胃痉挛、多汗、疲劳、心动过速、情绪激动或不明原因发热。

4.大剂量明显抑制呼吸中枢。单次口服剂量超过60mg时,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应激性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且呈剂量依赖性。

5.过量服用本产品可能会很快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头晕、嗜睡、昏迷、易怒、精神错乱、瞳孔针状缩小、呕吐、瘙痒、共济失调、皮肤肿胀、癫痫、低血压、心动过缓、呼吸微弱、意识不清、深度呼吸抑制、发绀、少尿、体温过低和皮肤潮湿。还可能导致肺水肿、严重缺氧、休克、循环衰竭、瞳孔放大甚至死亡。

6.儿童用药过量可引起惊厥,致死剂量500~1000 mg。

7.中毒后可采取洗胃或呕吐等方法清除胃内药物,并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或静脉注射纳洛酮。不应使用活性炭,以免影响拮抗剂的吸收,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人工呼吸可行。

1.与其他阿片类镇痛药类似,长期使用会产生耐受性和药物依赖性。

2.当与中枢抑制剂联合使用时,会产生相加效应。

3.服药期间,避免驾驶车辆、操作机器、高空工作和饮用酒精或含咖啡因的饮料。

4.药物相互作用:与美沙酮或其他吗啡类药物合用时,可加重中枢性呼吸抑制;丙烯吗啡可拮抗可待因的镇痛和中枢呼吸抑制作用。与全身麻醉药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时,可加重中枢呼吸抑制,产生低血压;与肌松药合用时,呼吸抑制更显著;长期饮酒或使用其他肝酶诱导剂时,特别是连续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或其他解痉药物的患者,有肝毒性的危险;不宜与右江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影响血压;与抗胆碱能药物合用时,可加重便秘或尿潴留;联合抗凝药物可增加抗凝效果,应调整抗凝药物剂量;与齐多夫定合用会增加毒性,应同时避免。与氯霉素合用,可增加其毒性;奎尼丁能抑制可待因的镇痛作用。

5.长期服用本品后,应定期检查造血功能、肝肾功能。

6.不要过度。

7.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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