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街头“歌手”会被警察带走?

离婚后,他甚至没有给儿子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

本报讯“你是许,请跟我们到派出所去。”然后警察带走了一个在街上唱歌的人。为什么要带走街头歌手?昨日下午,中原地区法院执行法官告诉荣媒体记者,8月16日晚被带走的男子是报案人尚的前夫,她也是一起案件的执行人。荣媒体记者

在公园散步遇到“卖唱”,却是前夫

2016年4月,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尚女士离婚。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已婚子女由尚女士抚养,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然而,调解生效后,徐不仅没有按时缴纳抚养费,反而“销声匿迹”。2016年9月,尚女士向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经调查,执行法官赵学福发现,徐没有工作,没有房产,名下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瓶颈。

“这么多年来,他一出生就见过这个孩子一次。离婚的时候,抚养费一分钱都没给,然后就消失了。”说起前夫,尚女士又伤心又生气。“后来我发现他没有固定的地方,到处流浪唱歌。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见面。”那天晚上,尚女士在中原区五一公园散步,碰巧遇到了正在“唱歌、卖东西”的前夫。她怕自己跑了,果断报警。

8月17日上午,执行法官赵雪甫接到尚女士的电话,赶到派出所将许带回法院。

被执行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拘留

在执行董事会的办公室里,徐厚着脸皮为自己的突然失踪找借口:“我不出去‘唱歌’,怎么会有钱呢?当然,‘卖唱’没有固定的地方,何去何从。”

“你说的是借口。你就是不想带孩子,不想给抚养费!”申请执行人尚女士越来越生气,但徐仍然无动于衷。

“调解书上写得很清楚,难道你不知道你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你以为离婚了就什么都不用操心了?国家有法律!良心过得去吗?”面对不知悔改的许,赵雪甫对他进行了教育:“如果你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听说要被拘留,徐松口说愿意先支付1万元赡养费,但申请执行人尚女士不同意,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经过一上午的调解,法院终于决定依法拘留许。希望他能在看守所反省自己,出来后找一份正经工作,早日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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