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专栏作家 魏武挥 (微博)
上周,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以3票赞成2票反对,通过了一项名为“网络中立”的规则。这个原则被描绘成“平等地对待合法的网络通讯”,看上去很符合进步的价值观。事实上,真得是这样的么?
网络中立原则,在美国争吵了很多年,今天被FCC通过的原则,主要是以下三点:
1.透明:无线和有线宽带服务提供商都必须公开其网络的管理和经营。
2.不得屏蔽合法内容:固定宽带服务提供商不得屏蔽合法内容、程序、服务,不得伤害他人的设备;移动宽带服务提供商不得屏蔽合法网站,或与其语音、视频服务相竞争的应用。
3.不得进行不合理的歧视:固定宽带服务提供商不得对合法网络流量进行不合理的歧视。
在美国,第一点和第二点其实争议性并不大,特别是在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前提下,第二点看上去就是理所应当本该如此的。而吵了那么多年,究竟为的是什么?核心要害在第三点:歧视者,说到底,价格歧视也。
比如你说开一个洗车行,用水量显然比一般家庭用户来得大得多,于是收取的水费单价也应该有所不同:拿来做洗车的单价高些,自己消费的单价低些。这就叫价格歧视,或者用一个好听的词:根据不同情况做不同处理。如果说开洗车行的,和自家用水的,单价是一致的,那就叫价格非歧视。美国人关于中立原则的第三点,吵了半天,吵的就是这个:开洗车行的,和自家用水,单价应该一致否?
在加州,google旗下的youtube,占据了该州总流量的一半:很明显,这是个流量大户。对于这样的流量大户,在整体互联网带宽在短期内无法得到巨大提升的前提下,很多中小公司的网站,就面临着带宽不足的境况。象youtube这样的大户,该不该问它多收点银子?如果向大户多收了点银子,是不是就是一种“劫富济贫”从而帮助中小公司改善他们的竞争力?要知道,收税都是劫富济贫式的,收额外的流量使用费,理论上,也不见得说不通。
看上去支持网络中立的,在利益上就是倾向于大户的,而反对中立的,利益则正好相反。美国共和民主两党,向来共和党代表所谓的大资产阶级利益,而民主党代表中产阶级利益,不过,这次FCC投票,倒是民主党的三个人投了赞成票,共和党二人则投了反对票,怎么倒过来了?
因为奥巴马是民主党,奥巴马是所谓互联网总统,google的CEO施密特是奥巴马的科技顾问啊!这样的禁止价格歧视,对于ICP而言,是有利的!
FCC这次通过的网络中立原则的第三条,还有一个争议处就是无线服务提供商没有了。相对于前两条把固定和无线罗列而言,第三条显然是故意不覆盖无线运营商的。这有一点博弈后妥协的味道,于是,一开始表态反对的诸如AT&T、Verizon之类的无线网络提供商现在表示支持这一原则。因为,在未来,这一块对于它们而言,空间还相当大。而FCC今天这个网络中立原则,对于未来的网络世界趋向移动化无线化而言,并非彻底的提案。故而,外电评论说,这是一场妥协,不无道理。
网络中立原则的本身,就是一种中立:利益均衡之道。它并不涉及什么所谓普世价值观,而是ISP、ICP之间的利益调节。这种调节,有着浓厚的政府干预市场之意,于是,不少美国人认为,这是一项糟糕透顶的政策,对于美国这个奉行自由市场的国度而言,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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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魏武挥,曾经供职于多家网络公司,混迹互联网多年,目前执教于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对一切数字化的互动媒体都抱有浓厚的观察、研究和批判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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