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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咨询:您好,我工作两年,签了劳动合同。我是做销售的,每份合同都有预留。但是当时的提成点只是口头承诺,现在被公司口头辞退了。经过协商,公司只承诺给业绩提成,没有其他补偿。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所以我没有在辞退表上签字。我该怎么要求赔偿?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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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兄弟:你好,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未支付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免费劳动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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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用人单位口头辞退劳动者的情况,劳动者应采取以下方法和技巧获取和保存证据,并应注意相关事项:
1.以书面形式向雇主提出相关问题。一般情况应通过信函或电报提出,包括用人单位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辞退、自己的异议、自己的权利主张等。,并保留证据内容。
2.与雇主协商。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应注意取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原因或理由,为协商不成而提起仲裁或诉讼时收集和保障证据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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