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10日,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在2014年推出。到目前为止,去年热议的中国存款保险制度似乎有望在“两会”后浮出水面。“两会”披露的信息显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框架设置为强制保险、有限赔付和风险差率机制。
超过极限不是没有保证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简单来说,当客户的钱存在银行,但银行因管理不善而面临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会对客户的存款进行赔偿,但这种赔偿是有一定限度的,即有限赔偿。
由于有限赔偿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存款人的损失,具体的赔偿限额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世界上没有普遍的标准,但普遍的经验是,大部分储户,比如90%以上,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去年,业内一些专家预测,中国即将实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赔偿限额上限可能为50万元。专家还建议,如果存款超过50万,可能需要按照50万的份额多存几笔,这样比较安全。但从“两会”专家阅读的资料来看,我国存款保险赔偿限额可能覆盖99%以上的账户。虽然实行有限保险,但并不是“50万以上就没有保障”。银行即使破产,也只是断了股东的财产,而不是储户的财产。因为存款保险在处理问题银行时,大多采用过桥、收单、承保的方式,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一家健康的银行,实际上可以100%保证储户。
最快将在第二季度推出
据了解,“强制保险”、“有限赔偿”和“风险差率机制”也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常见做法。权威资料显示,中国即将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框架也体现在这三个方面。强制保险是指存款保险覆盖大、中、小银行等所有存款金融机构;有限赔偿是指对赔偿有限制,可能覆盖国内99%以上的账户;差别费率的实施将从低费率开始,保费不会给正常运营带来额外负担。基本原则是利率水平与银行风险挂钩,高风险机构适用高利率,低风险机构适用低利率,不一定与金融机构的类型和规模有关。
今年2月初,央行表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据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透露,中国人民银行去年起草了存款保险条例,条件成熟,最早应在第二季度实施。
专家说,存款保险制度就像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一个结。如果不及时解决,会影响整个金融体制改革。存款保险制度的适时推出,不仅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创造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为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改革和民间资本发起的中小银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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