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短信已经交了30块,现在老师要交50块。”昨天早上有市民打了我们报社的热线,说孩子在株洲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本学期初,老师开通了家长手机短信服务。短信内容是老师布置的作业,每天3 ~ 4条短信。
正是这些短信的成本让这位家长感到“不开心”。昨日,株洲市教育局向师专附中下发整改意见,要求教师不得向学生统一宣传学校时事通讯业务。对此,学校表示将立即整改,“学校老师不会干预向家长推广学校通迅业务”,并在当晚的家长会上给予统一解释。
记者调查
“几乎所有人都打开了校刊”
由于公共电话是用来报道的,记者不能再联系获取更多信息。昨天上午,记者直接前往师专附中进行调查。
一个初中男生告诉记者,开学不久,老师就给班上每个学生发了一份名单,征求处理学校时事通讯的意见。老师要求给家长看,同意办理的时候签了字。“老师说这是给钱的。每个月10块钱,是自愿的,但最好去做。”
另一个二年级女生说,几乎全班的家长都打开了学校的时事通讯,每天可以收到1-2条短信,大多是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关于迟到学校的信息。
一位去学校给孩子送饭的家长说,他的孩子带回了一份学校时事通讯的清单。她同意办理这个业务,但不知道具体扣费。"每月扣10元左右."
她认为处理这样的业务“非常方便”。“很多父母平时都很忙,照顾孩子。老师做的多,我们承担的就少。”
部门声明
如果学校处理学校时事通讯,统一收费,就是违法的
昨天下午,株洲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黄说,学校通迅作为一种新的交流方式,在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方便了教学。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大有裨益的。
“但是处理学校的时事通讯不属于教学业务和收费范围。如果学校组织参与,就是违法的。”黄说,学校的通迅协议要由供应商和家长签字,货款只能由供应商收取。学校不能帮着推广商业活动,也不允许老师宣传,更不能把商业推广和学生的学习评价挂钩。
黄说,据初步了解,组织教师在学生中宣传校报是违法的,无论是自愿的还是不自愿的,都应予以纠正。“作为个人,老师可以提供参考建议,但不能统一宣传,为对方业务的推广提供工作便利。”
学校回应
及时整改,家长会解释
师专附中副校长张表示,学校开设的校报服务改变了信息提供者。新合作的信息提供者来自浙江杭州,费用标准同上,每人每月10元。供应商还将在学校教学楼安装电话,并在学校门口安装新的监控系统。两个月的试运行期即将结束,学校安排班主任向学生收取一学期五个月的费用,共计50元。
“另一家公司人手不足,我们老师帮了忙。现在看来不对。”副校长说:“我们也征求过家长的意见,如果不想做,学校绝对不会坚持“理解消费”。
副校长告诉记者,当天晚上的家长会上,她会详细说明此事,即学校老师不再参与业务的推广,要不要做,家长自己选择;如果大多数父母反对,这件事就不要管了。
关于拨打热线的家长反映的短信费在30元的问题,记者联系了之前合作过的一家供应商客服,对方表示有可能是自己孩子在小学处理的学校简讯没有及时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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