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杨学友在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站在被告人的座位上。新京报记者韩萌照片
《新京报》报道称,29岁的杨学鸥因停车费40元与47岁的停车场管理员丁某发生纠纷。杨学友一边开车一边把丁拖死。
昨天,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被控故意杀人的杨学友和被控窝藏罪犯的父亲宋洋站在被告席上。
事故发生后,那个女人没有停下来
杨学友在案发前没有职业。她说今年1月22日,男友给她买了一辆牧民SUV。1月27日晚,她约朋友去西单逛街,把车停在欢乐城旁边的大街上。一个多小时后,就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停车场管理员丁某出现了,要了40元的停车费。
杨学友认为收费太高,与丁发生争执。给了丁10块钱停车费后,杨学友发动车子离开。丁某因为收不到全额停车费,拉着杨学友的左车门跟车。
看到丁拉着门,杨学友停下脚步,往后退了一点。“我以为他不在乎,我就一直往前开。”杨学友回忆说,大约10秒后,她听到砰的一声,她觉得丁摔倒了。但是她没有停下来,因为她没有看后视镜的习惯,害怕。
哭着向受害者家属道歉
事后,杨学友给父亲打了电话。“我是2004年拿到驾照的。之后基本没开过车。我经验不够。我想问问我爸,让他判断我有没有打人。”
宋洋说,在听了女儿的描述后,他连夜驾驶事故车辆前往男友家。第二天,当宋洋去交通队询问事情的进展时,他被警察带走进行调查。
据杨学友说,她第二天在网上看了新闻后得知丁已被拖死。在男友的劝说下,她已经决定在30日上午自首,但警察在29日下午找到了她。
“如果我知道他在跟踪我的车,我会停下来。我不是故意杀人的。”庭审时,杨学友抽泣着说:“我一直有罪。在此,我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向父亲道歉。希望法院从轻处罚我父亲。”
宋洋说,因为她的女儿在单亲家庭长大,“我从小到大帮她做了很多事情,她的管理和教育都有问题。希望法院能考虑从轻处罚杨学友。”
该案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争议
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杀人?
公诉人称,根据当时的辨认速度和杨学友对周围环境的了解,她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中的间接故意杀人罪。为此,公诉人还申请了一名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杨学友的辩护人认为,杨学友与被害人无恩怨甚至无熟人,主观上没有伤害、杀害的意思,因为30元用钱剥夺他人生命是不合逻辑的。同时,本案没有证据证明杨学友故意杀害或者伤害被害人,杨学友应当对被害人的死亡承担过失责任,属于过失犯罪。
■后续
受害者家属索赔88万
据受害人丁的姐夫白先生说,丁家是湖北孝感人。夫妻俩都在西单地区做停车服务员。他们有一对孩子,大女儿22岁,在外打工,儿子在昆明上大学。
白先生说,他原来是丁所属停车公司的管理员。根据公司规定,丁所在区域的停车费承包给3人,月承包费8万元。平均每人每天必须收到至少900元。“如果收不到这么多钱,停车管理员就得自己掏钱。”白先生说,因此,当你看到一个司机逃离秩序,管理员会阻止他。
白先生说,事件发生后,被告从未联系过他们,也没有去道歉或赔偿。
昨天,丁的家人提出索赔88万余元。杨学友和父亲都表示愿意为此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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