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消息:2月13日,邵阳市城步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余某、夏某、张某。
余某、夏某、张某都是河南省商城县人。2014年初,余某承包了邵阳城步一个采石场和一个砂石料场的生产承包权,并安排夏某和张某分别负责采石场和砂石料场的日常生产管理。2014年7月下旬,于从一个绰号“火药黄”的熟人那里得知了用化肥制造炸药的方法。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余某与张、夏某在城步儒林镇一砖厂的出租屋内,用化肥等原料非法制造炸药,用炸药代替炸药进行爆破作业,其中碎石场使用自制炸药6吨,采石场使用自制炸药3吨。
2015年1月21日晚,城步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出动,在砖厂出租屋内抓获非法制造爆炸物的张等人。当场查获化肥混合炸药146.9公斤,化肥8袋,其他原料3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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