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前联席主席郭炳江等四名贿赂案被告的终审上诉将于5月9日起在终审法院进行。如果上诉被驳回,这将意味着卷入“世纪腐败案”的郭炳江最终可以重获清白。
2012年3月,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对涉及许仕仁、郭炳江和郭炳联的腐败案件展开调查;同年7月,ICAC对许仕仁、郭炳江和郭炳联提起诉讼;2014年5月27日,经过近两年的准备,许仕仁、郭炳江、郭炳联等人卷入贪污贿赂案件。
2014年12月19日,官方宣布对此案的裁决:许仕仁的八项指控中有五项成立;郭炳江被指控“阴谋实施公职人员的不当行为”;郭炳联被宣告无罪,并逍遥法外。此外,新鸿基前执行董事陈聚源和HKEx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均被判有罪。
此后,据报道,郭炳江被判处5年监禁,罚款50万港元。他五年内不能再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郭炳江辞去了他在新鸿基地产的职务。
2016年2月23日,香港媒体再次报道称,郭炳江、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等4人因腐败案被判处5至7年半有期徒刑。他们已正式向上诉法院提交文件,并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证书,希望提出“最终上诉”,上诉法院将安排审判。
此后,法官批准了其中一项针对“公职人员共谋实施不当行为”指控的上诉许可申请,指出这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然而,对其他指控的上诉被拒绝。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郭炳江仅确立了“公职人员共谋实施不当行为”的指控。因此,一旦上诉被推翻,这将意味着郭炳江将重获清白。
本案的其他三名被告许仕仁、陈菊源和关雄生被判犯有多项罪名。因此,即使他们成功逃脱了终审法院第五条的指控,也最多只能获得减刑。
这一诉求的结果可能会给掌管新鸿基的郭氏家族内部的利益分配带来新的变数。
该案于2012年7月正式进入诉讼阶段后,新鸿基地产随即在港交所宣布,任命之子郭、之子分别担任和的代理董事,并首次宣布家族第三代进入董事会。任命黄、、雷两位执行董事为公司副总经理。
随着案件的审理,持续多年的郭氏家族内斗终于停止了。
郭炳湘、郭炳江和郭炳联是新鸿基地产创始人郭得胜的儿子。2008年,郭氏三兄弟不和的消息开始传开。2010年10月,香港新鸿基地产发言人突然宣布,公司控股股东郭氏三兄弟的大哥郭炳湘失去了家族信托基金,这意味着郭炳湘被家族扫地出门。
然而,随着和案件的发酵,郭氏家族的斗争终于得到了和解。2017年2月,郭氏大哥郭炳湘重新获得了新鸿基的权益,标志着郭氏家族的内斗终于停止。与此同时,郭氏家族也在香港宣布,成员就处理家族权益达成共识。声明称,根据邝小青早些时候与三个儿子分享股权的声明,郭炳湘及其家人将获得与郭炳江及其家人、郭炳联及其家人相同数量的新鸿基地产股份。相比之下,郭炳湘辞去了新鸿基的非执行董事职务。
历时近七年的巨型“宫斗剧”落幕。然而,随着郭炳江受贿案的最终上诉结果尘埃落定,是继续写家庭和一切繁荣的故事还是增加变数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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