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集团法定代表人黄启森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披露,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莞金泽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泽房地产”)应偿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债务为:本金1.2亿元,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利息及罚息合计约1128万元,西藏信托同意东莞金泽置业分期偿还剩余债务本息。
对此,泰和集团4月26日宣布,因其为东莞金泽置业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被列为背信遗嘱执行人,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申请遗嘱执行人协商解决方案,初步形成了解决方案,预计很快就会解决。
沁河集团简介:
泰和集团是房地产、金融、文化多元化发展的知名大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732)。公司总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泰和成立于1996年,2010年由福建三明农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正式进入中国证券主板市场,成为当年全国唯一实现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实现多元化经营。
2018年10月9日,泰和集团与上海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上海银行拟向泰和集团提供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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