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第一例咸猪手
10月15日上午,上海首例“咸猪手”被判刑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未公开审理。有媒体记者从静安法院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报道称,在地铁里散发小广告、贴“咸猪手”现在可以以刑事罪判刑。
2019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上海地铁8号线列车车厢内坐在受害者左侧,左手搭在右臂上,触摸两名受害者的胸部,其中一人为未成年人。此案是上海轨道交通领域首例“咸猪手”被判刑案,填补了该领域刑事打击的空空白。
根据法官的解释,这一事件确实与普通地铁猥亵有所不同。一方面,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在地铁中不断地接近和触碰被害人的身体甚至胸部,即使被害人一直在躲避,也从未停止过犯罪行为。检察院以涉嫌强迫猥亵罪提起公诉。
1.《首例咸猪手入刑案 还有哪些行为可能作为刑事犯罪入刑》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首例咸猪手入刑案 还有哪些行为可能作为刑事犯罪入刑》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keji/965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