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12月2日报道,“香港麻烦制造者”黄之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3.5个月。据报道,去年6月21日,法院以涉嫌煽动、组织和参与围堵警察的一般案件,判处黄之峰有期徒刑13.5个月。
黄之峰,一个“不检点的香港”,被判入狱13.5个月
据报道,第一被告黄之峰被判犯有“煽动他人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和“组织未经授权的集会”罪,被判处13.5个月监禁;第二被告人林朗燕,因“煽动他人参加未经许可的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第三被告人周挺被判犯有“煽动他人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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