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今天上午,之前备受关注的“从另一辆车上扔咖啡案”通过网络手段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被告苏某当庭认罪。朝阳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苏有期徒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超速行驶,不扔咖啡,车主被判3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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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1日8时许,苏驾驶一辆黑色大众迈腾轿车从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时,与驾驶一辆白色沃尔沃轿车的王(男,35岁)因车辆合流问题发生纠纷,随后超速追赶王的车辆。苏某驾车时多次停车猛踩刹车,然后将咖啡泼在王的前挡风玻璃上,挡住王的视线。
苏某于今年9月22日向亚运村派出所投案自首,随后签署了《认罪处刑承诺书》。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赛,情节恶劣,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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