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起乱》 第十五章 明臣主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起乱》上一章韩非子总结了《主道》篇,其实也不应该说总结,准确的讲是揭示了《主道》的实质:臣上不因君子。臣子钻不了君主的空子,君主不被臣子所左右,其实《主道》篇就是君主的御臣之术。这里的“御”是驾御,意思为控制车马的前进。君主如何“御臣”,第一是对于朝堂事物“结智公会”,听取臣子们对事物的看法与办法,第二是对于社会问题“有征赏罚”,放手让臣子做事,职责明确奖罚分明。通过做事达到“御臣”,“御臣”是为了更好的做好事,做事与“御臣”是互为表里,互为手段与结果的关系。
君主通过以上二步,既达到了臣子各抒己见,各显其能(尽人之智、尽人之力),最终解决问题的目的,又能让臣子们产生矛盾,各尽其力,尽职忠君的目的。韩非子还强调一点就是要对臣子们众口一词的行为要表现出愤怒来,就是要告诉臣子们不得私下结党营私。这真是一招奇妙招数,也是人性的充分利用。臣子们对某一事物与问题众口一词,这本身就不正常,说明私底下已经结成利益共同体,这是对君主最大的威胁,也是对君权的最大挑战。
君主在治国的同时也要治吏,其实治吏是为了更好的治国。君主治国不能凭“尽己所能”,必须依靠国家的行政体系与全国各级官吏,所以治好吏,才能更好的治国,吏治好了才能更有效的贯彻与落实君主的治国策略,才能维护一地民众的平安与社会的稳定,才能让一地风清气正。朝臣之害更甚,一人之害殃及全国。所以韩非子让君主尽人之力与尽人之智,不但解决问题,还能管理官吏,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君主又何必劳心劳力地“尽己之能”,凡事要亲力亲为呢?
今天讲《起乱》,意思很明确就是国家混乱的起因与起点,起因是事,起点是人,人事不分,两者合一。开篇韩非子说明善治不乱的根本“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意思是:君主懂得君臣之间利益不同的,才能称王于天下;认为利益相同,就要被臣下所挟制;与臣下共掌大权,就会被臣下所杀害。第一点是君主要分清臣主的位置,礼制不能乱,定位不同,职位就不同,职责与职能不同,利益也不同,君主的利益在于国家与民众,臣子的利益在于团体与个人。
君主属于国家与民众,不属于任何团体与阶层,所以与臣下没有共同的利益,有共同的利益说明属于同一团体,这就无形降低了君主的地位,将君主划归于某一团体或阶层,这是很危险的事情,不符合中国传统思想。如果君主属于某一团体与阶层,那君主就会与其它团体与阶层产生利益矛盾,这不符合中国人对君主的定义。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君主是天子,是一国之君,代表着国家与全国民众的利益,绝不是某一团体或阶层的利益。所以韩非子告诉君主要“知臣主之异利”。君主如果属于某一个团体,必将与团体内的人产生利益之争,就很容易被团体成员所控制与利用,甚至是有被害之险。
君主只所以都是“孤家寡人”,就是因为不属于任何团体某一阶层,君主只属于国家与民众。基于以上分析韩非子告诉君主“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意思是:所以明君详察公私之分与各自利害之所在,奸臣就无机可乘。君主明确了自己的定位,自然遵守“孤家寡人”的原则,不与臣下为伍成党,更不会加入某一团体或自视为某一阶层。只有这样,君主才能心怀天下,心无旁骛,一心为民。
【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
站位很重要。中国人讲“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事,讲什么话,负什么责,这是有明确的规则与规矩的,要做到不越职,不侵权,不越界。不同位置所代表的利益群体不一样,君主为一国之君,就必须代表国家与民众。老板是一司之主,就必须代表公司与全体员工的利益,而不是某一小团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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