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且还是封建制度的古代,官僚阶级对平民阶级享有绝对的管理和处决权力。甚至可以说是掌握了他们的生杀予夺大权。虽然在这一历史进程当中也不乏平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官员的时期,但从总体上来看,官僚阶级在面对平民时是有着绝对优先权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保障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官僚素质的优劣与否就起到了几乎可以说是决定性的作用。也正因此,历朝历代的明君都以整顿吏治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广大平民也对清官怀有更加渴求的态度。
一、清官的含义在中国历史上经历过变革
在现如今,清官的含义便是清正廉明之官,指的是大公无私、一心为民又善于为官的人。然而,在魏晋南北朝之前,清官的含义却并非如此。当时清官的含义为清要之职务,意思就是一种没有实际权力、工作清闲、在重大事务上面基本没有决策权的官职,如太子舍人便是其中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直到隋唐之后,清官的含义才逐渐从官职的性质变成了官员本身的品格性质,也就是现今意义上的清官。
在《忠经详解》一书当中,曾对清官有着这样的要求和描述:“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清则无欲,平则不曲,明能正俗,三者备矣,然后可以理人。”
意思就是一个官员要满足通晓事理、清正廉洁以及公平公正这三个要求,才能去管理百姓,成为一个令人称道的清官。
除了这些在为官上的要求,清官还需要在性格上面做到一点——不为外物所诱惑。在中国古代社会,以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理论为指导下,除了少部分人做官是为了贪赃枉法之外,大部分人都是怀着一腔为国为民、造福社会的热忱才入朝为官。
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许多人或是因为难以抵抗周边恶劣环境的压力,或是忍不住内心中的贪恋和欲望而选择主动堕落,最终踏上了不归路。这样的例子在历史发展的进程当中数不胜数,我们也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因此,对于清官来说。除了在为官上面要做到足够优秀,自己性格上的坚定自我也不可或缺,甚至更为重要。
二、中国历史上存在众多鲜活的清官例子
1、包拯的为官生涯无愧于清官的名号
宋真宗咸平二年,包拯出生于庐州合肥。虽然包拯的父亲也曾在宋朝内担任过一些职务,但相比于其他官宦世家的子弟来说,包拯的家世绝不能算显赫。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与平民阶层相隔并不算远的生长环境,使得包拯对民间疾苦有着更深的感悟,其为官也更立志于为民造福。
29岁时,包拯考中进士,正式进入北宋官场,他也将开启他极具传奇色彩的一生。始一为官,包拯便展现出坚定不移的清官特质。在担任端州知府期间,他并未如以前的长官那般将当地盛产的砚台作为自己巴结权贵的工具。相反,他严格按照进贡给朝廷的数量来制造砚台,直到其任期结束都是如此。
之后,包拯连年升迁,在其为官的二十六年内一共升迁了二十五次,平均每年升官一次的,这速度和幅度不可谓不惊人。值得一提的是,包拯在对外关系上面主张对契丹持较为强硬的态度,认为宋朝不应该以交纳财物来换取和平,而是操练军队、选拔将领。
直到包拯权知北宋都城开封,他刚正不阿的性格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面对开封府内权贵甚多的情况,包拯不仅没有一丝一毫的避让,依旧按照规定公平公正地办理事务,其核心更是突出一个方向——为民造福。
比如,为了解决惠民河堵塞的问题,他将朝中权贵们在河道上修建的所有建筑都直接毁去,手段相当强硬。
除了不惧权贵外,包拯在办案审查方面也有着独到的天赋。早在还只是一个小小知县时,包拯便巧妙利用疑犯的犯罪心理破获了一起著名的“牛舌”案。当担任知谏院后,包拯又破获了一起冒充皇子的闹剧。
当时,有一名叫冷清的人自称是宋仁宗失散在外的皇子,这在宋朝社会内引起了极大的议论。有鉴于这起案件的不平凡,为了查明真相,包拯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最终使整起案件的来龙去脉清晰地呈现在世人面前,并对冒充皇子的冷清判处死刑以平定社会风波。
在这种情况下,包拯自然收获了无数赞誉和夸奖,正如宋仁宗所说:“卿风力峻明,器怀端亮。伏谏于陛,屡形药石之忠,秉宪于朝,一屏奸邪之气。”当然,包拯也曾犯过不小错误,这是难以避免的事情,但也给我们呈现出了一个真实的包拯。
2、包拯形象的升级来源于特殊的时代环境
北宋灭亡后,康王赵构以江南地区的临安府为首都建立起了偏安一隅的南宋朝廷。虽然名为汉人皇帝,但赵构本人不仅毫无收复失地、一雪前耻的愿景,反而极力巴结讨好金人,不惜以国家尊严和领土来换取短暂屈辱的和平。
在这种君王的统治下,南宋朝廷的政治自然呈现出一片黑暗的景象,秦桧更是被誉为千古奸臣,如岳飞这样的忠臣和主战派难有出头之日。
其后虽然南宋也曾有过一些较为开明的皇帝,但从整体上来看,南宋政治环境是偏向保守迂腐的,难以给人民的生活带来希望和公平。之后随着蒙古的崛起,南宋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灭亡。
南宋后期,政治环境已经不能算好。当元朝建立后,政治环境则更加恶劣。由于游牧民族在国家治理上的天然劣势,使得他们对于传统的汉文化和汉制度并不怀推崇之心,对汉人更是持鄙夷态度,甚至将全体国民分为了四个不同的等级。
在这种情况下,纵观元朝存在的短短一百年时间,其内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可被称为治世,平民百姓的生活难以为继。越是生活在这种被贪官污吏压迫的环境中,人们也越发怀念曾经能够带给他们幸福的清官,包拯便是其中之一。
在元朝时期,大量有关包拯的戏剧和故事被创作出来并进行了鲜活的演绎,这表达了人民心中的美好向往,也是他们对现实黑暗生活的逃避举措。
直到明清以后,官场黑暗腐败的现象仍然不算少见。在明朝末期,士绅阶层已经将整个明朝政治的制度和体系都腐蚀僵化,贪官污吏大量出现,不仅使平民百姓们的生活陷入一片黑暗,也最终推动了明朝的灭亡。
到了清朝时期,随着中央封建主义集权制度达到鼎盛,官僚所拥有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其中既有着如和珅这种在中央担任要职的巨贪,也有着大量互相勾结以压榨百姓的基层官僚。
正因此,百姓们对包拯的怀念从未停止,包拯的现象也在这一过程当中不断升级和丰富,成为一种清官完美形象的代表。虽然这甚至使包拯带上了些许神话色彩,但这是人们自发推动的,难以遏制。
三、清官思想在明清时期曾引起过争论
要想作为一名清官,那么就必须将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处理案件、关注民生上面。但一方面,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社会却是关注不完的,这无疑就使清官的责任和工作被无限制地加重了,对他本人从精神和身体上都造成了相当巨大的压力。
另一方面,当清官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民生社稷上面时,他就必然会在其他方面有所忽略,比如懒得和上级维持良好的关系的同时,又会对下级持非常严苛的态度,在复杂的关系社会当中,对他本人来说是极为不利的。最后,清官作为人,难免犯错,如果平民百姓都以一种看待圣人的态度和眼光去对待他,那么就难免失望。
因此,明朝思想家李贽就曾针对清官发表过自己的看法:余每云贪官之害小,而清官之害大,贪官之害但及百姓,清官之害并及于儿孙。
刘鄂则认为清官会因为自己精神的正义而在言行上肆意妄为,同样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这两种观点虽然看似有一定道理,但如果深究,却是对清官的诬蔑。如果清官的目的是为了百姓谋福,那么就算他的言行举止存在放肆的意味,又有什么危害呢?
更何况,清官往往只会依照规则办事,飞扬跋扈绝非他们的行事作风。至于儿孙,积聚钱财本来就不是清官所想,又何来亏待儿孙一说。
四、总结
总的来说,在中国文化当中,清官文化是占据着一定比重和地位的。在长久的发展之后去,清官不仅成了人们心中美好愿望的寄托与向往,更因为其诸多的故事和传奇成了人们的精神食粮,对他们日后的性格塑造有着重要影响。
做贪官难,难就难在如何避过法律和旁人的耳目;做清官更难,难就难在不仅要抗衡所有贪官,还要使自己的为政水平达到较高的地步。因此,中国历史上的所有清官都是值得钦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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