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隋炀帝创设进士科开始,科举制就成为我国封建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它对官僚政治体制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影响深远,庚续千年。

但是科举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循序渐进发展的过程。隋唐时期,虽有科举选官之制,但总得来说,是辅助性质的,没有居于主流。因为隋唐继南北朝而来,依然是贵族社会,世家大族的权势并没有退去。直到宋朝,开国皇帝为了避免残唐五代武人专权的祸患,开始重用文臣,科举制随之兴盛起来,不仅取士名额大幅增加,而且对于科举考试更加规范化,特别是防弊措施的完善。

正是这些防弊措施,大大促进了科举取士的公平性,让更多的庶族知识分子得以进入仕途,从而打破之前贵族阶层对朝政的垄断,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一、特权阶层与考官

随着宋朝皇帝重视科举取士,大量的作弊行为也随之发生了,诸如冒籍、挟带、雇人助考、密约暗号、预买题目等各种舞弊行为,所以设立相应的预防和惩治措施就显得十分重要。当然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针对科举考试舞弊的行为,宋代分为四大类,有特权阶层、考官、考生、阅卷环节四大类,全方位保证考试做到公平公正。

1.严防特权徇私弊

宋朝大力发展科举制的初衷是让大批具有真才实学的士子,成为天子门生,进而报效朝廷,打破特权阶层对于皇权的威胁。所以宋朝皇帝必然在限制权贵徇私舞弊搞乱墨场方面下足功夫。比如颁布了“别头试”,规定考官及地方长官的子弟、亲戚及门客应试,朝廷另择考官,另辟考场,区别对待,此举主要是为了防止考生和考官互通来往,保证考试公平。

另外还有“锁厅试”,主要是应对官员考试的情况,因为宋朝科举制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局限于未取得功名的士子,各级官员也可以参加。锁厅试对这种特殊情况作了很多规定。比如宋制规定:凡现任官员应举,必须先提出申请,经皇帝批准后方可应举,而且要另设场屋考试。除此以外,为防止官员大批量应举,真宗天禧三年进一步规定,凡锁厅试不合格者,定为私罪,罚铜十斤,今后永不应举。

这种措施的设定,直接导致了真宗一朝锁厅试人数的骤减,体现了宋初统治者想要打破贵族垄断,壮大庶族平民阶层的决心。后期随着政权的稳固,锁厅试的制度也就放宽了,如取消了官员只允许考一次锁厅试的规定。

2.严防考官通往来

自有了科举制,考官就成了很多人争相结交攀附的对象,隋唐宋初,都出现过考官泄露试题的现象,所以对于考官的节制也非常有必要。

宋朝采取了一系列针对考官的限制性措施。比如罢公荐,停公卷。公卷是唐代科举考试的一道程序,指的是位居台阁的重臣向考官推荐自己熟知的德才兼备的士子。唐朝科举制之所以不居于主流,就是因为有公荐的存在,它极大破坏了教育的公平性,甚至一度到了“非保任则无以自进”的程度。它是魏晋举荐制的变形,也间接说明唐朝依然是由贵族把持的社会。

宋初,为了排除公卿大臣对考试过程的干预,建隆四年下诏,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了公荐,庆历元年,又正式罢天下举人纳公卷。自此,试卷正式成为考试品评中的唯一衡量标准,贵族势力遭到扼制,更多的寒门学子得以进入仕途。

除此之外,宋朝更进一步明确了殿试,将殿试规范化和制度化。殿试开端于唐武则天时期,简单来说就是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但是武则天之后殿试并没有成为常规的科举方式,其他皇帝在位时,并没有举办殿试。

而举士的大权实际上落到了考官手里,考生一旦中举,就会向知贡举官谢恩,自称“门生”,称主考官为“座主”,这样的结果是不利于皇权集中的,还会造成攀结亲党,党同伐异。如《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载:“自唐以来,进士皆为知举门生,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的旧习。

促进宋朝殿试制度化的导火线是开宝六年,落第士人徐世廉状告主考官的事件。宋太祖赵匡胤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遂将殿试升为定制,通过殿试者即为天子门生,自此主考官不再具有主宰权,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科场舞弊。

除此以外,宋朝还设立了锁院制度,规定考官一旦被任命,就应当立即进入考场,关闭院门,与外界完全隔离,以防外部人员与考官有往来,期间考官是不准回家的,而锁院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它是防止考官利用私人关系遗漏考题的必要之策。

二、考生与阅卷

1.糊名与誊录

科举考试中,阅卷环节也是可以作弊的,在这一环节,宋朝设立了影响后世最主要的制度:糊名和誊录。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宋初门生与座主的关系,杜绝请托之风。这依然可以追溯到隋唐,发明科举制之初,考官是可以看到试卷是谁写的。宋初为了防止这种弊端,就制定了糊名之法。

简单来说,就是在科举考试时,将试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贯、家世等文字封贴起来,这样考官在阅卷时就不可以轻易察觉到考卷出于何人之手了,可以纯粹以文章优劣来进行评判了。但是糊名制度依然是有缺陷的,主要是每个考生都有自己特色的笔迹,考官依据笔迹同样可以判断文章是谁写的,针对这种现象,宋朝又创设了誊录之法。

誊录指的是在考试完结后,将考卷誊录副本,为此宋朝设立了专门的誊录官,负责将考卷原文进行誊录,誊录时是有严格要求的,不得随意篡改文意或增减文字,只需将所有的字迹特色抹平。誊录完毕后,誊录官需要将文章交与勘误官,检验是否与原文相符。自此整个科举考试的阅卷环节就健全了,最大程度将考官与考生的关系绝缘化处理。

糊名与誊录之法的实行,标志着科举制度的成熟,它最大程度减少了考官的主观干预,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因此宋朝的庶族士子才可以尽展其才,形成了科技文化倍加灿烂的大宋王朝。

2.考生作弊怎么办

有了科举考试起,考生就成了应试主体,当然也存在作弊的可能性。宋朝时,考生入场携带作弊之风非常盛行,当时商业文化非常繁荣,有需求就有市场。

每逢科场之时,就会有专门出版商来印刷精巧的小册书籍,俗称小抄,方便考生带入考场。所以严格考场的纪律是必不可少的,对比宋朝进行了很多程序上的检查。

考生进入考场时,首先要出示证明,主要是家籍证明,证明他的家庭背景,有没有违法的行为,或者家族有没有受过刑责。这一切身份无误后才可进入考场考试。

之后考生还得出示一篇文章,作为检验其字迹和姓名的证明,接下来便是严格的搜身环节,搜身是极其严苛的,衣服太过鲜艳不行,衣服上沾上墨迹也不行,都有可能被判定携带小抄。李觏在《致祖无择》中写道当时考场的氛围:“主司隔帘帷,欲望不可及。中贵档根阑,搜索遍靴底。呼名授之坐,败席铺冷地。健儿直我前,武怒足防备。”形容当时严苛的考试过程。

考试过程中,和现代考试一样,考生不许交头接耳,互相讨论。也不许互相传递茶水和饮食,因为发生过“饮食公然传入,弹圆随水注入”的作弊之法。

那考生渴了怎么办?宋时《梦溪笔谈》有过记载,考生想要喝水时,可以喝自己携带的带有墨汁的水,所以考试完毕,会看到很多考生走出考场时,嘴唇是黑的。当然所有防止科场作弊的方式即使一应俱全,也难以抵挡舞弊的现象发生,但是从主流过程来看,颁布这些制度后,确实考场风气好了很多,这是考场防弊措施的必然之义。

结语

综合来看,宋朝科举制已经相当完善了,将考试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防弊设定。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统治者文治兴国的政策,所谓“抑武事,兴文策”。其实际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大量的国家栋梁之才得以涌现,如包拯、范仲淹、王安石等等,而且这些人才都有普遍的家国意识,这源于科考过程中的公平,让他们能够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抱负。

同时皇权也得到了保障,纵观宋朝,没有出现过皇权受到威胁的情况,这同样有科举制完善的功劳,天子门生更加珍惜皇帝给予的机会。而从长远来看,科举制得以维持到晚清1905年,得赖于宋朝开创的这些防弊措施。

对于现代的考试制度,宋朝的科举防弊措施同样有着开创之义,它标志着一个真正重视人才时代的到来,让更多庶族士人得以实现阶层跨越,所以说唐宋是一个分水岭,宋朝的平民精神是历史的主流。

参考文献:

《宋史》

《宋朝简史》

《公平科举选拔》

《中国科举制度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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