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地方的巡视包括皇帝亲自巡视和皇帝派遣专使巡视。汉武帝在位时经常性的到各地巡视、视察,其主要目的一是考察民情、祭祀先人,更重要的是考核地方官员的政绩、吏治情况。皇帝巡视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考察民情,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就如“所幸县毋出今年租赋,赐鳃、寡、孤、独帛,贫穷者粟。”而皇帝派专使巡视主要是纠弹地方官员的不法行为和政绩不佳。
如武帝天汉年间
当时的压相长史田仁上书,“天下郡太守多为奸利,三河河东、河南、河内三郡尤甚,臣请先刺举三河。三河太守皆内倚中贵人,与三公有亲属,无所畏惮,宜先正三河以警天下奸吏。”汉武帝认为田仁上书所说颇有道理,于是下诏任命田仁为巡查专使,派他去巡视河东、河南、河内三郡,田仁经过亲自核查,发现三河的太守依仗朝中的亲贵大臣,为所欲为,欺压百姓,无所忌惮,田仁为了警示天下官吏于是奏请诛杀了三河的太守。
《史记·田叔列传》一记载“三河太守皆下吏诛死。”田仁则受到汉武帝的嘉奖。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皇帝派专使的巡查可以有效的对地方实施监察、弹勃违法官员。中央对地方的巡视是不定期的也是不长设的,具体由谁巡视也是没有规律的,正是由于这种不确定性,被巡察的对象无法提前准备,有一定的突然性,所以可以受到奇效。
郡对属县的巡视
郡对属县的巡视一般由太守本人履行,这个过程称为“行县”太守通过对属县的巡查主要目的是通过实地考察监察所属官员的实际任职情况,对称职者予以奖励,不法者予以惩戒。与中央对地方的巡视不同的是“行县”是定期进行的,一般是每年的春季,汉书中记载“韩延寿任职郡太守,‘不肯出行县’,于是其属下多次恳请‘宜循行郡中,览观民俗,考长吏治迹。’而韩延寿说‘县皆有贤令长,行县恐无所益,重为烦扰。’但其下属坚持着正值‘春月’应该出巡,‘延寿不得已’。”从中可看出即便韩延寿为太守,其也要听从属下的谏言,“行县”是太守必须履行的职责,通过郡对属县的巡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是常设性行政监察制度的必要补充。
刺史对所属郡国的巡视
根据“刺史问事六条”,刺史的主要职责可分为如下三个方面、巡行郡国,以六条监察郡守、国相、诸王。发现有六条所列的不法行为时,刺史有权弹勤,并及时向御史中垂报告。、考察地方治理、教化、官吏的政绩乃至开荒垦田、粮食收成等情况,断治冤狱,及时把情况向中央政府汇报。、有权向中央举荐人才。汉武帝在设立刺史的同时,便下诏命令他们“察吏民有茂才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于是,举荐人才便成了刺史的另一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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