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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考试资料《历史之周朝中央制度(七)》。国野之制在商代情形一般难以确定。西周国野之制最为典形,到春秋时期国野之制开始瓦解,到战国则普遍为郡县。周初周公东征和武装殖民。
周朝是由位于岐、渭至河洛之间的“小邦周”发展而来。取代“大邦殷”而有天下之之后,但势力并不能有效控制商朝所有的领土。原商朝大部分地区,其民众与周人无论文化还是其他方面,都很不相同。为了进一步稳固控制东方之土,周公东征,摧毁商殷及同盟淮夷的势力。东征胜利后,在全国要冲大封同姓、异姓和古帝王之后于新占领的东方,以“藩屏周”。周初这种分封,其实是一种武装殖民。这些重要的武装殖民据点主要有:齐、鲁、燕、宜(吴)、蒋等诸侯国。
周朝所分封之贵族及其所率领的公社农民进驻新占领的区域后,首先是建立一个军事据点,这样的据点称之为“城”,也称之为“国”。而“国”之外广大区域称之为“野”。王朝的畿内和诸侯国都有这种国野之分,即乡遂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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