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释放洞庭湖的山西龟
他收购了建国从朋友那里买的乌龟
本报记者郝志勇
昨天,《“64斤巨无霸”野生大甲鱼现身岳阳,今日放归洞庭湖!》的自媒体消息传到了岳阳人的微信朋友圈,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加上本报及《岳阳日报》曾予关注的两只巨型甲鱼,这已是洞庭湖水域近2个月发现的第三例。“别!别!千万别轻易放入洞庭湖!否则,你不是在放生,而是在杀生!”看到昨天记者转发的消息,世界自然基金会北京、长沙区域负责人蒋勇忧心地强调,市民在洞庭湖水域发现的巨型甲鱼并放归的事例突然增多,这并非好现象。因为这些被好心人放归的甲鱼并非普通中华鳖,很可能是被认定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山瑞鳖。山瑞鳖并不适宜在洞庭湖水域生存,在洞庭湖放生就等于杀生。
巨型甲鱼频现洞庭湖
4月28日,岳阳楼区“万家渔火”老板何建国从朋友处收购到一只出自湖北洪湖,重达34斤的巨型甲鱼。5月5日,多家媒体给予了全方位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当天上午,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一行3人从长沙赶赴岳阳楼区,将甲鱼带回了长沙进行研究。
5月6日,君山区居民邓铁牛在华龙码头沿江边巡查时,再次发现一只巨型甲鱼,出于保护本能,他把甲鱼4次赶回长江均以失败告终,最后只好把甲鱼带回了家。此事后来经《岳阳日报》报道后,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李鸿博士一行驱车来到君山区,把这只甲鱼也接到了长沙。
6月12日,微信朋友圈一条源自中澳名居自媒体的消息显示,6月11日上午,洞庭湖畔渔民捕获的一只重达32公斤“巨无霸”野生大甲鱼,被高价收购后,并于当天在洞庭湖中进行了放生。
事实上,洞庭湖发现此类甲鱼已有先例。早在2010年5月23日下午,一艘河南货船经过湖区时捡到它,船主见鳖体型比较大,以为是珍稀保护动物,就送到渔政部门;后又从渔政部门转送到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该管理局负责人见到这只鳖遍体鳞伤,又连夜送到了长沙动物园进行抢救。
经媒体报道的3只巨型甲鱼已明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山瑞鳖。针对昨天放归洞庭湖的甲鱼,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所长伍远安在审视记者发送的图片后确认,此甲鱼同属山瑞鳖。
4只山瑞2只已成标本
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邓学健在电话中向记者介绍,山瑞鳖属于南方山地物种,在一些大型的水库中,有可能有,在近水湖区不可能有。山瑞鳖在洞庭湖湖区以前曾有分布,非外来物种,主要在湖南西南的邵阳、怀化等地,但非常少。尤其是经过电打等捕捞手段过滤后,山瑞鳖基本上已不可能存在。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姚毅透露,他曾参与2010年5月发现的山瑞鳖的救助,但岳阳技术有限,发现的当天就连夜送到了长沙动物园救治,但该山瑞鳖因严重炎症及并发症,最终痛苦死去。之后,长沙动物园将其做成了标本存档。
伍远安也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此前从岳阳带回的两只山瑞鳖中,君山区发现的那只因为严重的内伤,在救治无效后已经死亡;本报曾予关注的山瑞鳖也因外伤较为严重,目前仍在进一步救治。由于山瑞鳖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常稀有,该所已给2只山瑞鳖建立档案,并把死亡的那只做成了标本,以供研究。
山瑞鳖不适宜洞庭湖放生
“看来大家对发现山瑞鳖还是有些误解!”在本报及全媒体5月5日的报道中,蒋勇即在本报微信公众号留言指出:这极有可能是山瑞鳖,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产于广东、广西、云南以及缅甸、越南等东南亚地区,中国数量较少,近年来有很多走私的,也有被发现“放生”到洞庭湖的。
山瑞鳖不是洞庭湖的物种,它们在这样的水浪中根本抓不到食物。如果确认是山瑞鳖,既不宜个人饲养,也不宜野外放归,更不宜在洞庭湖水域放生。因为它们根本不适合在这样的水浪里生活。君山长江边发现的山瑞鳖,几次放归后又爬上岸,说明长江和洞庭湖水流快,根本没有可以呆的地方,山瑞鳖不宜在这样的水域生存。洞庭湖边在如此短时间内两次发现山瑞鳖,也许是贩养人看了报道后,不敢养了,怕担责任放掉的。
蒋勇透露,现在山瑞鳖在广西等地有进行人工养殖,湖南新化、湖北洪湖等也有养殖。不过,据岳阳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支队渔政执法大队长左钢介绍,野生山瑞鳖是不能捕捉和经营的,否则要受到重罚。饲养如山瑞鳖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必须得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养殖许可证。岳阳目前还没有人养殖山瑞鳖。(出处:岳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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