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白天是摩托车修理工,晚上骑着自己改装的山野摩托车,头上戴着探照灯,带着自己的小狗在整个山上抓兔子,第二天把活着的“战利品”卖给经纪人,从中获利。(威廉莎士比亚,奖杯,战利品,战利品,战利品,战利品,战利品,战利品)。
过后,这些兔子就被成批送往河北的地下"赌狗"场,成为猎犬们追逐的猎物......2021年4月28日,由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非法狩猎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淄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刘某某自2018年以来,采用强光照射、细狗抓捕的方式,在淄川区岭子镇辖区内山上非法狩猎草兔273只,并卖与他人非法获利。草兔属于受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保护动物),经相关机构评估,涉案草兔价值合计人民币39361元。
草兔被非法狩猎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主要表现为依靠野生动物传播种群的植物遭受影响,生物多样性及食物链受到破坏,生物进化被迫中断,导致某些野生动物退化、灭绝和爆发性繁衍。刘某某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当地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生态公益侵权责任。
5月24日,淄川区人民法院对刘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二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刘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及鉴定费等共计42361元。据悉,该案是淄川区首例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淄川区首起适用《民法典》判决的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官说法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对维护生态平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它们也可能携带大量病原物,是重大疾病疫情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任何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野生动物,坚决抵制非法猎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维护地球家园。
本案中,人民法院在对非法狩猎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请求,对非法狩猎者进行侵权追责,不仅能有效震慑、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还能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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