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特别是宠物狗主人最尴尬、最难启齿的问题是,为什么撒娇整天捕食的爱犬能吃到和自己一样的排泄物,相信这样肮脏、不洁、优越的“高贵”生活环境不会相适应。这个人想知道也说不出话来的恶心疑问,产生了文正音的答案。今年1月18日,《兽医学学报》(Veterinary Medicine and Science)网站上刊登了5名兽医以联合书《狗粮狗屎怪事》为题的文章。与所有这些象牙塔论文一样,作者进行了大规模的狗周网络实证调查,排除了性别、“教育”、日常饮食及生活习惯的差异,确认“吃狗屎的狗”约占被调查狗3400只的16%。这意味着,经过几千年的进化,狗主们拥有不便宜的多元狗粮和节省闲暇的发达国家的“闲钱”,大多数狗都不喜欢仅仅是已经从——中“雪狐”排出的污物!

很多西方国家会通过告示督促遛狗者随时捡狗屎。

根据“屎狗”的饮食习惯,研究人员发现他们非常“选择食物”,只吃新“落地”的粪便,有两天的旧屎被发现是“过期的”,所以不吃。这种发现使作家们非常高兴。因为那完全符合他们狼祖先的饮食习惯。原来在蛮荒时代(公元前几年太过虚幻),为了保持洞穴的“卫生”,首领(健康状况良好)狼吃掉了洞穴内和洞穴边缘的狼粪。专家指出,狼屎掉在地上两天后,会产生不利于肠胃的寄生虫,导致狼血感染、狼群感染、一窝的主人狼。因此,专家指出,在血内或血细胞大便是体力不好,不能“走远路”的弱狼,身体健壮的话,可以摆脱洞穴,解决大小便。在维持输血卫生的同时生病的这种生存绝技可以说是狗远祖的智慧。当然,比人类——人类善于使用工具要逊色得多。当然,有办法保持住所卫生。

有趣的是,对“怪事”的调查是在极度关注富裕(其实是穷根)和“兽权”的美国进行的,吃狗屎的狗并不多。如果这种调查是落后国家或根本上把狗当作纯兽一样对待的国家,这一比例将大大提高。

狗粮屎(consume their own faeces)是祖先的基因遗传,把狗,特别是宠物狗当成自己的狗主人,但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戒掉这种“恶习”,但成功率不高。意思是不用饿。新鲜狗屎,狗可见目前美国市场上针对狗粮屎的约11种中,Stop Stool Eating最为直白,21st Century Deterrence最为深刻(乍一看,“防核丸”但狗屎的目的不是治疗肚子,而是清洁“狗窦”,蔓延到两种传染病的滋生)。(威廉莎士比亚,狗屎,狗屎,狗屎,狗屎,狗屎,狗屎,狗屎)想到这里,狗主们看到爱犬们自食其果,不必自责,应该轻视。(莎士比亚)。

历史上没有狗被告出庭的记录

每次写动物的时候,总会看到艾凡斯的经典《对动物的刑事起诉及极刑》[e . p . Evans : the criminal prosecution and capital punishment of animals(以下出乎意料的是,今年的主角真的是人类最忠实的“伴侣”与人类爱承秀族亲密了几千年,历史上没有被告出庭的记录。

《极刑》

动物,特别是宠物被告出庭看起来荒唐可笑,但这是事实。中世纪时,动物违法,与王子及平民百姓犯罪,这一“传统”记载在《对动物的刑事起诉及极刑》第21章第28节至32节中:“牛如果碰男人或女人,总是要用石头打死那头牛,但不能吃那块肉。”牛的主人可以说是无罪的。那头牛总是碰人的话,如果有人看见牛主人,他就会用石头杀死牛,这样男人或女人就能摸死了,牛主人也不会死,绑牛。如果罚他赎金的银子,他会按照惩罚的方式赎回他的生命。牛不管是碰人的儿子还是女儿,都必须按照这个事例处理。牛摸纸或丫鬟,要给主人30舍客勒银子,用石头打死牛。“(根据香港圣经公会译本)耶和华发出这样的指示,天主教徒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去做。中世纪不懂法,违法的野兽和飞禽也成了法庭的常客。(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法律名言)Shekel重0.5盎司的古代HEBERLEY银币Shekel,即奴隶和丫鬟价值15盎司的银子,以现在的价格约为1,900港元!

中世纪欧洲法律界从违反法律(如咬人、偷窃、破坏事物、公共机器等)到20世纪初叶,密歇根大学毕业并在哥登堡、柏林、慕尼黑等大学深造的美国语言学家埃文斯,在欧洲,特别是德法的法院记录中发现了蒙蔽现代人的事件,整理、分析了从公元824年到20世纪初这段奇特的审判记录。

发表,大开英语世界读者眼界,杂志迅速售罄,徇众要求,作者遂整理、加工,上引那本书便于1906年出版(笔者手上的一本为1989年据原版再刷)。

啰啰嗦嗦说这本书,因为太有“趣”,蝗虫(令丰收变失收)、麻雀(粪便落在地方主教秃头上)被告,判刑(很快瘐死“狱中”);猪被绞死(1266年的案例是吃掉一个小孩,也许,“咬死”才是实情)……法官都是当时的精英,审案一本正经、判词可圈可点。这样的书,闲时翻阅,乐趣无穷,遂为之介。

大概是因为早被人类驯服且通人性,狗只被捉将官里告上法庭的,似未之见,不过,《极刑》为被罗马人牺牲处死的狗儿抱不平,适逢狗年,应记一笔。简略而言,公元前390年高卢人(Gauls)攻打罗马,后者退守国会山庄(Capitoline Hill),坚守多月后,高卢人于夜间发动偷袭,军鹅及时觉察,曲颈大声鸣叫,惊动守城士兵……事后罗马人以鹅立下大功,赐予珠宝之外,尚封之以圣,而当夜军犬梦入黑甜,半声不吠,遂被处以钉十字架的极刑。此事令笔者记起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的这段记载︰“狗最畏寒,凡卧必以尾掩其鼻,方能熟睡。或欲其夜警,则剪其尾,鼻寒无所蔽,则终夕警吠。”狗于寒夜以尾掩鼻,兴许连耳朵亦“被掩”,听觉失效,遂无法发声示警……罗马人显然不及宋朝人聪明,只会残酷杀狗而不知“剪其尾”以改进犬的警觉性!

不过,意大利人早不记旧仇,如今狗只在意大利已是天之“娇”子——笔者所见有限,不知意大利人何年何月“顿悟”,为犬只平反。

世人大都不食狗肉

喜欢思辩的动物爱好者也许会问,何以世人偏爱狗儿而不惜置猪牛羊及其他家禽家畜于屠(和厨)房——世人大都不食狗肉(尚鄙视嗜此物的韩国越南及内地部分地区的居民)、把狗儿揽在怀里(不少还把它放进摇篮里),由于不可食无肉,于是大吃其他家禽家畜的肉。这类人统称为食肉(虫)者(Carnivore)——此词本来是指必须吃肉食虫才能生存的动物,被借用以形容荤素并食的人,并不合适;也即是说,食肉兽无肉不欢、非肉无以为活,但人可肉食亦可不肉食,因此不宜套进此形容词。因为这点缘故,约十年前写成《何以我们爱狗食猪肉及用牛皮制品》一书(M. Joy: Why We Love Dogs, Eat Pigs and Wear Cows)的社会心理学家乔伊,才会铸造一个新词Carnism(拉丁文Carn为肉)以取而代之;此词之意为食肉不为存活只图满足口腹之欲的人。这个词典未收的词应该怎么译,尚望高明赐教。

《何以我们爱狗食猪肉及用牛皮制品》

非常明显,世上食肉者占绝大多数,以其可口且有营养(素食者当然另有想法),不过,何以人类几乎什么肉都吃独不食狗肉!?不嗜此肉的人说狗不洁(因“狗吃狗屎”),其肉膻腥有伤肠胃,不宜入口,不过,那是视狗儿为己出而不忍食其肉者的砌词。事实是,此物经高手炮制,食之者鲜有不赞其鲜腴甘润、齿颊留香。大部分人尤其是爱狗者所以不忍对它遽下杀手,皆因此种最早被人类驯化的畜牲,在以万年计的进化亦即与人类相处的过程中,其面部表情、肢体动作(如摇尾竖尾夹尾以至跳跃“跳舞”及投怀送抱)乃至叫声等,已足表达其喜怒哀乐、好奇、思念等种种可与人类沟通的感情,除了不能言(近见有狗儿会“Hello”矣,人类循循善诱,能言犬看来会日趋普遍),狗儿已愈来愈“近人”,正因为如此,加上四脚两足家畜家禽的肉类供应丰沛,于物质泛滥之地,在有选择的条件下,一般人遂不食被视为忠诚、实用(如导盲守夜等)和“通人性”的犬只之肉。说狗肉难下咽,是爱狗者中伤狗儿之言。

《伊索寓言》有《驴子和宠狗》(The ass and the lap-dog)一则,颇有深意。话说有人畜驴养狗(Maltese Lap-dog,维基译“马尔济斯狗”,白色长毛性情温驯撒娇好客的宠狗),驴见此“贵妇狗”(?)好食好住不必工作,整天被主人抱怀置膝呵护,过“狗上狗”生活,“幸福度”之高,驴子不胜钦羡,为求改善生活,遂挣脱绳索,跑至主人面前“挨身挨势”、娇声嗲叫,大献殷勤之余,还学狗儿就地打滚、四脚朝天乱舞……结果打碎玻璃花瓶且把一屋摆设弄得一团糟,给主仆合围痛打一顿后再缚于“柴房”。驴子痛定思痛,顿悟应该继续做苦工换取粮食,“为什么要学那只又无用又懒惰的宠狗(idle... useless little Lap-dog)!”

其实,狗儿的本领,尤其是识别主子的面部表情、腔调,以至本身七情上面摇尾乞食的表演及叫声,都是其他哺乳类动物学不来的(科学家从多次实验中证实,狗可通过其脸部表情及腔调表达内心诉求),驴子想要“清闲”一点像狗儿般“叹世界”而邯郸学步,结果因为力有未逮而自讨苦吃!

说起狗儿的乖巧,有一小事颇可一记。笔者教刚学字的孙儿以Dog,此是狗狗,何奇之有,奇在倒写成God。孙辈至是“碌大双眼”,笔者遂教以Dog与God的异同——一是家畜一是神仙,大异;惟两者均为语言专家,以主人可以用任何语言(及手势)和狗沟通,而教徒可用任何语言祈祷“上达天听”且极速有指示回应。狗和上帝一样,听懂世上任何语言,何其聪明也。

最多人豢养的家畜或宠物

狗(和猫)是最多人豢养的家畜或宠物,不过,一国一地究竟有多少家犬,相关的统计似不多见;笔者仅见的是美国和英国的数据[以美国的最详尽——宠物包括咸淡水观赏鱼(一共一亿五千八百多万条、养鱼人家共一千五百余万户)],据“美国宠物产品协会”(APPA)两年一度的《全国宠物主调查》(National Pet Owners Survey),2017年全美有八千九百七十多万头狗(猫更达九千四百二十余万只),养狗的家庭六千零二万户;这一年,全美共有一亿二千六百二十二万个家庭,即平均而言,大约两个家庭便有一个养狗。有关团体不惜动用相当的人力物力作“民调”,皆因养宠物是一门大生意,意味这类调查有“经济价值”——生产与宠物有关商品的公司非订购不可。

美国狗主每年在其宠物宝贝上用了多少钱?统计显示2017年共达六百九十亿三百六十万(美元.下同),其中用于主食及副食的为二百三十五亿(与猫食相若),医疗开支一百五十亿四千二百万,购买成药、理发美容以至做修身减肥运动[人类的称普拉提(Pilates)、狗儿的称包拉提(Pawlates)]的开销达一百九十亿六千九百万,当然,还有维他命丸和玩具的支出。美国人穷透根,据去年的数据,百分之三十九美国人没有分文存款(穷光蛋,失业便断炊),另有百分之五十七存款少于一千元,可是,他们慈悲为怀,天天向政府争取“免费午餐”之余,却不惜在宠物特别是狗(和猫)上一掷千金!

在这方面,英国人不甘后人,以女皇为榜样(即将九十二岁已垂垂老去的她仍养狗三条),全国有八百五十多万条家犬,每年的相关开销近一百一十亿英镑,每只狗的年度消费为一千二百五十二镑,其中约三百九十四镑用于食物,而健康及意外险每年平均保费为二百四十三镑二十四便士,小吃及玩具近一百八十四镑。在此有百分之十九人口无半分储蓄(等如无隔宿粮)的国度,这样开支不能不算离谱。

看英美狗粮支出之巨,可知狗儿胃纳不错。稍涉弦乐的人都知道,小提琴的定音可以Good Dog Always Eat(四弦从粗至幼依次以GDAE定音)记之。英语世界有这句“启蒙级”的音乐“术语”,说明了狗儿好吃贪食的特性已深入民间。

人们普遍养狗,还衍生一个冷门行业——陪狗散步员(Dog Walker),在“先进”国家,这是一项须获政府执照的专业,“陪狗员”除要了解狗儿的健康状况(以决定散步的速度及时间)和受过急救(First-Aid)训练,有的甚且要在大学如巴纳学院(Barnard College)修读“狗认知”(Dog-cognition)课程。有这种种专业知识,该业的平均薪金甚高,便很正常。以伦敦的“陪狗员”为例,去年平均年薪三万二千三百五十六镑,比全国平均年薪二万二千零四十四镑高出约四成!美国“陪狗员”年薪在二万至五万之间,多出最低时薪甚多,十分显然。

西方国家的陪狗散步员

以写《论有闲阶级》传世的经济学家(制度学派宗师)凡勃仑(T. Veblen)所说的有闲阶级,真是闲得发慌?!他们把宠物玩弄于股掌之余,还怕它们缺乏玩乐,因而为狗儿组织足球队(它们大概不会打篮球、乒乓球、网球及羽毛球吧)并举行年度大赛(Puppy Super Bowl),今年1月底2月初举行的比赛,已是第十四届,两队对垒,互“踢”互咬网球,有球证有旁证,当然还有狗主组成的啦啦队,更妙的是球队可用“外援”,今年有只名为芒果的墨西哥流浪狗因脚法利落、嘴功灵活而成为最瞩目的国际球星……狗儿都起人名,“比赛”期间狗主进场为宠物打气,加油之声此起彼落,煞是热闹……当然,狗主闲得发慌只是“外行人语”,所以有这么多与狗有关的活动,并非主办者太清闲,而是其目的莫不在推销与狗有关的商品。“狗足球大赛”便是狗商品广告的热门场合,多家电视台全程播送,其理在此。

狗儿对气味最敏感

《狗的内心世界》(How Dogs Love Us: A Neuroscientist and His Adopted Dog Decode the Canine Brain)作者伯恩斯(Gregory Berns)为埃默里(Emory)大学心理学教授、神经科学巨擘,他和他的研究团队用磁力共振扫描器(MRI scanner)观察十二只不同种类活生生的狗对不同事物的脑部反应,结果发现它们一致对气味最敏感,以其嗅觉比人的更尖锐,这些狗面对来自五种程度不同的气味,比如对狗的和人的——有来自狗主及其家人、邻居,以及狗儿从未“闻”过的陌生人——反应,从MRI所见,狗对主人的气味反应最强烈,次之则为同群的同类……狗只如此敏锐的嗅觉,究竟是否天性抑或是后天如食物及生活习惯养成,伯恩斯说“有待进一步研究”。

《狗的内心世界》

对气味的认知,科学家遂认为狗见离家整天或多天的主人时,那种以肢体语言表达的狂喜,目的并非期盼主人赏赐“额外”的食物,而是嗅觉感应闻惯的气味,令它有如人见久别重逢老友的喜悦!换句话说,狗儿见主人回家的欢欣鼓舞,并非“做秀”(Not faking)而是发自内心。更妙的是,你对狗儿的赞赏(Praise),从它的脑部反应看,比给它吃“热狗”(Hot Dog,应该不加调味品吧)更雀跃。伯恩斯因此得出狗重视温情(爱)甚于食物。不过,以笔者的经验,狗若“过时未吃”,它对你大献殷勤,肯定是为了食物!

《狗的内心世界》对群狗所作的棉花糖实验(The Marshmallow Test)及“布里丹驴子”试验,由于不久前才提及,笔者特别感兴趣。不过,这些实验和试验似乎不太成功;正如作者所说,研究人员无法令狗儿了解“有耐性将获奖赏”(不即时取食棉花糖等于有定力的小孩稍后大有所获),实验因此不能说成功;而“布里丹驴子”面对鱼与熊掌(水和食物)仿徨无计,终致活活饿死的“寓言”,伯恩斯认为并非虚构,因为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少因为迟疑不决坏了大事的事例;他对狗的试验则是食物或主人的赞赏“任拣”……一句话,那些从MRI显示重视赞美之词甚于“热狗”的狗,不食“禁果”;不过,不同品种的狗反应不一,此试验显示并不完美。

和大部分生肖并非与日常生活不可分离不同,狗可说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狗事”因此与时并进、层出不穷。这意味着“狗事”说不完,这里所记,只是迄今为止笔者认为可以一记的点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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