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有言
士为知己者死 女为悦己者容
世人兴趣使然 喜好皆有不同
有人游山川丛林而沉醉
有人为古玩字画而痴狂
还有这样一批人
他们喜好饲养各种动物
越是珍奇 越感兴趣
且自以为自己很了解它们
知道它们的生活习性
于是就大肆饲养起来
却不知
我国专门为一些动物立了法
有人爱养它们是因为它们的奇特
而国家设法律保护
也正是因为它们的珍贵
先看一则小故事:
小陈平日就有养龟养鸟的爱好,对这些动物就有些研究,还加入了动物养殖的QQ、微信群,跟其他网友互动交流。
最近,他又去皮市街花鸟市场闲逛,在一家店铺里他看到了一堆小乌龟,其中有一种龟龟壳是红色,肚子是黑色,看着挺好玩的,仔细看过再与老板确认后,才知道果然是国家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枫叶龟,欣喜万分,100元1只买了一公一母带回家,放在鱼缸里养起来,每天喂点肉、小虾给它们吃,还在网上跟其他网友交流经验。
有网友劝小陈把乌龟送回去,想养换普通的乌龟养一养就可以了,这个枫叶龟可养不得,这是违法的!小陈却不以为然,表示早已知道是国家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不过不必害怕,他说,那不还有家里偷养鳄鱼的呢?养而已,又不是杀它们,反而能保护它们!我要不是看它们是珍贵的枫叶龟,我还不愿意养呢!
两个多月后
民警叔叔突然造访小陈家
说他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要他去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小陈一脸懵
却也百口莫辩
手里还在把玩着乌龟
……
检察君有话说:
然而小陈的行为不是养宠物这么简单
他可能已经涉嫌犯罪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事后的小陈很纳闷
自己一不偷二抢
也没有杀害它们
只是因为觉得枫叶龟珍奇
想要好好饲养它们而已
这,怎么就可能涉嫌犯罪了呢?
养动物不仅要了解动物还要了解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兴趣爱好养一养宠物无伤大雅,但是也不是什么东西都能拿来养的。对于我们将要养的动物,首先要知道如何能养活养好它们,这没错!同时还要了解它们是否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分析
那么小陈同学为什么就可能涉嫌犯罪了呢?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为目的的购买行为。
小陈同学是个动物爱好者,对喜欢的龟等都颇有研究,购买的时候也知道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这说明小陈同学主观上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购买。
该乌龟俗称枫叶龟,学名地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SITES)》附录Ⅱ种类。
检察君再不妨乘着这个时间,给大家说一些平常我们容易想到要去收养,却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国家保护动物们(由于同一种动物类别众多,故才需要我们特别留意辨别):
兔子中的“贵族”雪兔
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小兔子应该是很多喜欢小动物的人的最爱了,它们身材娇小,且很可爱,可“雪兔”就不能随便养了哦,它可是非常稀有的!
细瘰luǒ疣yóu螈yuán
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许多人养这种动物,多半是用来把玩和观赏,觉得它们行动敏捷,且好养殖,而且也并不是异常难以见到,便觉得不以为然了,其实细瘰疣螈是很珍贵的。
蟒蛇
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对于蟒蛇,知道它的人应该很多了,而养它的人也绝对不在少数!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许多玩蛇人却偏偏钟爱它,那些准备养还没下手的人赶紧收手吧,那些卖蟒蛇皮、活蟒蛇的,快快停止你们的行为的,否则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
还有动物爱好者想知道更多国家保护动物
以及与它们相关的保护措施与法规的
可私信留言
咱们接着唠
最后不得不再替这些珍贵的国家保护动物们说上那么一句
放开你们的双手
换一种方式去爱我——
让它们回到自然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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