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即办证”审批改革让于先生入住新房没多久就拿到了房产证。 高龙安 摄
记者从中共长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容缺核发许可、容缺材料限时补正,审批部门在项目单位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当天核发行政许可文件,项目即可开工建设。“交房即办证”审批改革是从合同监管、审核程序、交房流程等方面细化具体内容,规范交房、办证各项流程,政府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开设绿色通道,压缩办理时限。
在“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实施前,企业办理项目审批需跑20余个部门。如今,当地审批部门组团服务,对单个事项优化整合成“一件事”办理,办事效率大大提升。
记者了解到,长春市“交房即办证”审批改革由建设单位负责制定交房方案,明确商品房(含物业)交付程序,减少因新建房屋交付产生的纠纷,并为业主现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目前,长春市有12个“交房即办证”审批改革试点小区。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交易管理处工作人员周丁龙表示,企业配合完成试点工作,将与企业信用评价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挂钩。
“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这是长春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一个缩影。政府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让数据多跑腿、办事人少跑路,降低了办事成本,提高了服务效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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