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05日讯,一条被关养了18年的巨蟒,和其主人形成了良好的关系,然而当主人要将其放生时,巨蟒却因失去了野性,无法生存,只能被送到西双版纳州热带野生动物园暂时收容救助。2008年5月5日,一条被圈养了18年的巨蟒与主人形成了良好的关系。但当主人要放生时,蟒蛇失去了野性,无法生存,只好被送到西双版纳热带野生动物园暂避救助。
收养受伤的蟒蛇
5月3日,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蒙龙镇满金湾村村民金晶电话联系景洪森林公安局,要求移交一条饲养了18年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蟒蛇。
景洪森林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立即联系景洪野生动物保护站和野生动物公园的专家,与警方一起赶往景洪的家中。下午五个人把蟒蛇从池子里拉出来,带到西双版纳热带动物园暂避。
据金先生说,1999年3月,他访问了中缅边境的。在一家餐馆里,他看到餐馆老板以8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一名缅甸边民手里买了一条长70厘米、重仅2公斤、尾巴受伤的小蟒蛇。金晶怕小蟒被餐厅宰了,就用150块钱买了小蟒带回家,给它建了个池子,还买了兔子和活鸡活鸭喂小蟒。
他一叫名字,就爬出了游泳池
经过三年多的精心喂养,受伤的大蟒蛇尾巴逐渐恢复。为了照顾小蟒,金晶还让退休的爸爸去养兔子、鸡鸭,还给小蟒起了个好听的傣族名字,还有个汉族名字花花。只要叫它的名字,它就会从池子里爬出来。
这个养了18年了,小家伙从2斤长到72斤,长到67斤4米。
今年4月戴拜年期间,金先生一家看到景洪森林公安局下发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决定放飞蟒蛇,请求森林公安局帮助。
由于长时间的人工繁殖,蟒蛇已经失去了它的野生捕食能力。景洪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听取野生动物专家意见后,将蟒蛇带到西双版纳野生动物园进行临时寄养。
景洪森林公安局民警建议,未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如出现野生动物经抢救后无法放归自然的情况,应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交由对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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