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消息显示,日前,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发布。在2019年自然资源部的立法工作安排中,共引进了10个项目。其中,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政策草案将提交国务院公布,这也意味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预计将于2019年出台。
需要明确的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完善《土地管理法》的配套法律。有学者指出,土地管理法修改时,要看人大常委会是否审议通过,通过后同时推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8年12月23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颁布的。1988年第一次修改后,1998年8月全面修改,2004年8月第三次修改。
相关学者指出,目前学术界对土地管理法的讨论,只要侧重于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何界定集体管理建设用地,仍存在疑问。
此前,据《中国商报》报道,自然资源部一位司局级官员透露,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进行审查。同时,提前规划《实施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关于《土地管理法》的修订进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在今年3月4日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说,今年将修订《土地管理法》、《专利法》、《证券法》,并将制定资源税法。
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去年12月公布的草案主要修改和完善了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宅基地制度,加强了对耕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保护。很明显,中国的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是“国有”的。
为解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草案删除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国有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者通过出让或者租赁等方式,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在现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必须作为国有土地征收后才能转让,并增加了新的一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衔接《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为集体管理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扫清法律障碍。
这也意味着中国的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是“国有”的。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不征收而归国家所有,直接进入建设用地市场。
鼓励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草案根据农村振兴的实际需要和各地宅基地的现状,完善了宅基地权益保护方式,规定在人均土地面积小、一户无法保障的地区,允许县级人民政府在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确保农村村民实现到户居住的权利。
同时,草案完善了宅基地管理制度。包括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明确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明确国务院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我国农村宅基地的改革和管理,在宅基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赋予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相应的职责。草案在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时,原则上规定鼓励进城定居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退出宅基地。
1.《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望今年出台》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望今年出台》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1064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