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天华证券代码:000912公告号: 2018-05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关于法院批准全资子公司的决定
关于延长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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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0日,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收到宁夏和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宁公司”)经理的通知,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根据通知,和宁公司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六个月期限已过,但由于客观原因,重整计划草案仍在讨论和研究中,因此和宁公司经理于2018年6月13日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重整计划草案的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虽然重组方案草案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但和宁公司的重组具有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意义,具有继续破产重组的价值。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4日依法作出(2017)川05破4号之二民事裁定。裁定内容如下:提交和宁公司重组方案草案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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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宣布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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