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11月11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审理了被告人杨光义强奸案,期间被害人母亲提起诉讼。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责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再审。
案例回顾:200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灵山10岁女孩丽丽,在自己的地里出去卖百香果。在回家的路上,同村29岁的村民杨光义用刀刺伤了她的眼睛和脖子,然后强奸了她,最后把她的尸体扔在荒野中。
根据法院判决书记载,10月4日中午,杨光义看到10岁的丽丽去楼下百香果代购办公室。
10月6日,民警带领杨光义辨认现场。经查,杨光义在15个地方作案。
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义以可能患有精神病为由要求鉴定,以自首为由上诉减刑。今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杨光义负全部刑事责任。鉴于他在父亲陪同下自首,一审量刑不当,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杨光义强奸案进行审查。据受害者的律师侯称,他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诉状,称凶手杨光义的自首并不足以从轻处罚,而应被判处死刑。
1.《最高法指令再审百香果女孩案 目前是什么情况?》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最高法指令再审百香果女孩案 目前是什么情况?》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1215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