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由长沙市委宣传部主办、市住建委承办的2018年长沙房地产市场调控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人民大会堂举行。
会上,市委书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王伟生汇报了长沙市房地产调控现状,并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通知》。
长沙“反房地产”政策解读
根据《通知》,将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禁止投机等方面对长沙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监管。规定本市户籍在限购区有一套住房的,取得房产证。第二套商品房4年后可以购买;户口迁出本市的家庭(已退伍和随军定居的家庭除外),在本市定居满一年且有稳定就业的,或者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24个月的,在限制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房。
数据:近2月将有近2万套商品房集中在市场上
目前,长沙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是房地产投机与反房地产投机的斗争,重点打击囤积居奇、投机倒把、非法销售和哄抬房价等市场混乱现象,确保市场稳定健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多项措施的作用下,全市住房供应明显增加,监管价格项目总量充足。数据显示,目前全市监督价未申请预售住房面积245.53万平方米,近2万套;共有33个项目,总价132.67万平方米,已达到预售条件,未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预计具备预售条件的项目将于6月至7月进入市场。同时预售推广明显加快。据统计,6月19日至22日,全市限购区域内获批预售面积达62.77万平方米,5080套,较上月增长252%。市场供求关系明显改善。6月23日开盘的金茂湾项目,共推出452套房,467批申请人,中标率达到96%以上。
自6月4日以来,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共出动236人次,对230家中介店及其机构总部进行突击检查,对115家中介店存在无登记证、无经纪人资格证、无房屋委托协议、无业务记录、未按要求保存经纪服务合同、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等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停业整顿。6月21日,联合执法检查组召集16家房地产机构负责人进行联合执法约谈,责令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湖南中环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所有门店停业两周,进行整顿。
背景:存在排队难、中标难、买房难等现象
去年以来,长沙房地产调控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为了住,不是为了炒”的指导思想和国务院“控制房价、防止泡沫、防范风险”的总体要求。已出台3.18、5.20、9.23三轮调控政策,出台住宅用地“限价、竞地价”政策,加快在建商品房销售,实施新商品房摇号。
在此基础上,长沙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相关监管政策,充分保障刚性购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性购房需求,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全市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有少数开发商,囤积居奇,中介不良,哄抬房价,使真正需要的人难以排队、中标、买房,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省会城市的主流媒体进行了一系列报道和舆论引导。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和媒体关心的问题。
为坚决打赢反房地产投机攻坚战,保障刚性购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性房地产投机,切实维护长沙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全面提升各项调控政策。
解读:加强源头控制,有效稳定市场预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颁布,意味着长沙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以人为本”、“住房无投机”的精神,严格遵循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效增加住房供应,保障土地供应,有效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反映出长沙在调控方面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
根据《通知》,为了打击囤积居奇,有效增加住房供应,需要建立在建建筑综合清单,并根据项目节点加快商品房入市。在建房地产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证;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证;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出售。同时,要坚决加大对企业囤积居奇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列入“黑名单”管理,暂停其(包括集团公司、母子公司)办理项目手续和参与长沙土地拍卖。
另一方面,为了纠正囤积行为,促进潜在供应的释放,需要全面清理闲置土地,加强对已供应但未开工项目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证住宅用地供应。住宅用地的供应应与商品住宅用地和舒适住房型住宅用地挂钩,舒适住房型住宅用地比例不低于60%,优先考虑第一批刚刚需要买房的人群,以限价方式供应土地,以增加土地供应,有效稳定市场预期。
调控:限购限售政策全面升级,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
目前,长沙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矛盾不是供求矛盾,而是房地产投机与反房地产投机的主要斗争。《通知》从限购、限售、限户、金融、税收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形成政策叠加,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第一,保证刚性需求,防止房地产投机。针对现有的通过宽松的结算方式购买房屋和房产,制造落户机会甚至假落户的方式和行为,《通知》将购房条件与落户条件适度分离,形成阶梯式的住房需求,缓解了需求过度集中带来的投机压力。规定户口迁出本市的家庭(已退伍和家庭已在部队落户的除外),在本市定居一年并有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制区域内购买一套商品房。在本市有稳定就业且无房的非本地户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24个月,在限制区域内购买一套商品房。
其次,关注关键趋势,堵塞炒房漏洞。针对媒体曝光的85岁老人和12岁孩子买房的现象,以及企业买房和部分家庭通过离婚获得购房资格的问题,《通知》规定,信任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父母,不得在限购区内作为单身家庭购买商品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在学校集体户口落户的大学生,不得在限制区内购买商品房。夫妻离婚后,任何一方在2年内购买商品房的,其拥有的房屋数量按离婚前家庭总数计算。限制区内企业暂停购买商品房,购买的商品房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
第三,适当提高门槛,确保有序解决。《通知》要求加强外来人口户籍管理,严格户籍政策和落户条件,实行“一室一户”。租房、打工、投资工业企业必须提供就业证明,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必须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严格审批,严格查处户口迁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以增加交易成本。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有偿职工在限制区域内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与存款金额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和从业人员偷税漏税行为。严格执行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屋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具体内容由税务机关另行通知。
下一步:科学引导市场,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突出科学、准确的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首先,准备住房发展计划。统筹区域经济、土地利用、城市和人口,编制权威、综合、科学的住房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确定住房和土地利用的规模、结构、时机和项目布局,有效引导城市各类住房的建设和供应。
第二,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证住宅用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应当与商品住宅用地和住宅类住宅用地挂钩,住宅类住宅用地比例不得低于60%。优先考虑第一批刚需要买房的人,土地以限价的方式供给。
第三,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租赁住房有序建设,培育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主体,鼓励开发企业举办经营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设立住房租赁平台公司。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租金监控和发布机制,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联动,保障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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