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承包土地期满后,再延长30年!土地要到2057年才会重新分配。
这几天农民朋友都在后台留言发表意见。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人喜闻消息。心里一块石头落地了,土地升值空就不说了。这种土地经营权在未来40多年内保持不变。想怎么调节就怎么调节,每年也是稳定的收入。
如果你上一轮没有拿到地,你的心里会被填满。未来30年我该怎么办?
同时,这里解释一下北方新农村。很多人经常问,为什么人死后土地还在,我的孩子生了这么多年却没有土地?
虽然最初的土地契约是以人头为基础的,但是是以家庭为基础的。不然为什么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其实对我们农民也有点不公平。在土地分配之初,如果家庭人口多,这个家庭的总承包地面积会更多,如果当时人口少,这个家庭的总承包地面积会相对较小。
然而,现在,当人口增加而人口减少时,那些家庭人口少的人将会受苦。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寿命增加,导致家庭人口越来越多,而土地却越来越少。
今天,北方新农村将回答农民最关心的两个问题:
第一,家里有土地的老人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原来承包的土地吗?
二、新增人口还有机会获得承包地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是指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以农民为承包单位,以家庭为承包单位,以人为本的承包方式。通过家庭承包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一方或一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存在继承问题,但子女可以继续耕种;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承包土地由用人单位收回。这就是死,除非都死了,村里的集体都会被拿回来。
但根据《土地合同法》,林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提醒大家:所以要想保住土地,户籍很重要。小心搬出农村户口。如果可以搬回来,那就赶紧搬回来,因为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全家搬到小城镇定居,应该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按照承包人的意愿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的耕地、草原归发包人。承包人逾期不归还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对于新增人口,可以分配这三种土地:
一是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储备流动土地;
二、通过依法复垦的方式增加;
二、承包人依法自愿返还。
但是在我国人地少的现状下,这三种土地是很少的。老实说,通过这三种方式获得土地承包权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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