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苍南女警强奸杀人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犯罪分子石正赞、叶长风、吴正查均被判处死刑。驾驶宝马X1的女警察于去年10月8日凌晨1点失踪。警方接到居民吴某报案,称7日下午17时许,其嫂子王某某驾驶一辆新购买的无照白色宝马X1越野车来接女儿。后来女儿一个人回家,王某某再也没有回来,手机一直关机。王某某,女,37岁,苍南县灵溪镇人,政法学校毕业后加入警队。同事称她为苍南县公安局“最美警花”。记者今天从法院获悉,王某某在苍南县灵溪镇老人参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时,已经等了很久的石正赞等人强行将他控制在车内,石正赞驾驶价值40多万元的宝马车逃离现场。在暴民以残忍手段奸杀弃尸后,警方经过几天的调查,成功锁定了福建省福安市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下落。在两地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去年10月9日零时许,福建省政和县截获该案失踪车辆,先后抓获叶长风、吴正查、石正赞三名歹徒。经过审讯,三名歹徒在逃跑时发现了王的警察身份。在抢劫了王的尸体1870元现金和银行卡,并索要密码后,他们在ATM机上兑现了2700元,然后他们决定杀死王。石正赞等人驱车前往福建省福鼎市前旗镇寻找埋葬地点。叶长风和吴正茶用锄头和簸箕在前进镇凤桐村和舞阳村交界处的公路旁挖坑,准备埋葬王某某。在此期间,石正赞强行与王某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石正赞等三人以扼死王某某脖子的方式将其击毙。土葬过程中,为了保证王某某的死亡,三名歹徒轮流用锄头打王某某的头部。罪犯被判死刑。记者从法院获悉,2010年9月,石正赞、叶长风、吴正茶还在福建省福鼎市平阳县岭溪镇、小江镇等地预谋实施抢劫。七次,其中四次有预谋的抢劫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进行,三名妇女被抢劫,其中两人被强奸,一人被杀害。今天上午,石正赞、叶长风、吴正查分别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均决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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