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沙县星沙一号米线店非法添加罂粟壳粉案开庭审理。店主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卖罂粟壳粉的彭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人物/记者陈勇
吃了一碗米粉,尿检呈阳性
米粉中添加罂粟壳粉,业主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销售罂粟壳粉的批发部老板彭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长沙新闻长沙县星沙镇有一家著名的“美味”米粉店。这里的汤比其他米线店的都好吃。但是,去年12月,因为一位顾客食用粉末后尿液检测呈阳性,公安机关发现这家粉末店的汤中掺有罂粟壳粉。昨日上午10时许,长沙县法院回龙审判庭审理了米粉汤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粉案。
事件回放范来自长沙县文家店村。2010年12月,范开了一家面馆,叫“美味面馆”。一开始粉店生意不好。一次偶然的机会,范从同龄人那里得知,用罂粟壳粉煮汤会特别好吃。范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从高桥“小龙调味品干货批发部”老板彭手里买了一斤罂粟壳粉。借助罂粟壳粉,“香喷喷的米线”汤味道鲜美,面馆生意蒸蒸日上。很多客户经常和同事一起来,早上吃饭的人数从一天30多人增加到最多100多人。范三次从批发部买了6斤罂粟粉。生意兴隆持续了一年。
去年12月9日,即将入伍的王到长沙县公安局体检。体检前,他在“美味米粉”店吃早餐。随后的体检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尿样检测呈阳性。“我从不吸毒。这是怎么回事?”王很疑惑,想着又怀疑早上吃的米粉。为了慎重起见,陪王吃早饭的朋友也做了尿样检测,结果也是阳性。王立即报了警。
公安机关对“美味米粉店”的骨头汤进行检测后,发现吗啡类药物筛查结果呈阳性。随后,范和彭被逮捕。
“我全家都吃了,包括我13岁的儿子”。在法庭上,范表示后悔。“我不知道罂粟壳粉有毒,我不理解使用它的法律后果,我对顾客感到非常愧疚。”“这一行他们都知道这个东西,我以前从来没卖过。他们要,我只是从路人那里拿的。”在审判期间,卖罂粟壳的彭不停地抱怨。
结果,被告人范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彭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记者任实习生通讯员刘鑫
从5月1日起,这五种水产品的采购将首先进行“验证”
长沙消息从5月1日起,长沙市民在购买对虾、多宝鱼、鲈鱼、三文鱼、黑鱼等水产品时,可要求商家“出示证件”——包括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证书复印件、长沙市水产品产销对接基地证书、长沙市水产动物防疫检疫站出具的合格证明等。
昨日,记者从长沙市食品安全办获悉,自2012年5月起,根据长沙市水产品证书入境制度,含有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的多宝鱼和三文鱼不得进入长沙。“凭证入市”试点地区为马王堆海鲜批发市场、市区经营水产品的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长沙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王新亮提醒消费者,对于无证水产品,首先不要食用,然后向相关部门投诉。市畜牧兽医渔业局热线0731-88667043,市工商局热线12315,市卫生局电话0731-85570477、85573730。
记者张颖通讯员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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