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禁止为非医疗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或者为选择性别的目的人为终止妊娠,但一种被称为“送血检验”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现象却在民间悄然流行。为了提前知道胎儿的性别,很多孕妇选择通过一些私人诊所“送血化验孩子”。因为利润丰厚,所以很多人冒险,浙江玉环人李就是其中之一。日前,永嘉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李犯非法行医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32岁的李(音译)毕业于某大学医学专业,但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李介绍,他在网上发现一则“送验血”的小广告,声称要找一个“代理人”与广东、深圳的中介合作,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一个孕妇收到6500元。我自己找客源,然后采血送中介检验。每次能赚3000块。”李说。
从2015年3月开始,李在永嘉县上塘、瓯北等地以每人6500元的价格抽取小方等孕妇的血液,送至广东、深圳等地的所谓“中介机构”,再由中介机构将血液送往香港进行非医学意义上的胎儿性别鉴定。
2015年9月,永嘉县公安局在玉环县抓获李,并在其车内查获一个抽血药箱,内有静脉采血针头、储血试管等。,还在车上查获了七枚疑似假印章。经验印鉴定,署名“玉环县人民医院”、“安徽同润堂药业有限公司”的印章为伪造。
“这些印章是我当时毕业求职时的。为了方便,我想自己做体检报告,但是从来没用过,就放在那里了。”。在法庭上,当被问及为什么私刻印章时,李回答说。
同时,李的辩护人说:李的妻子和母亲身体不好,家里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希望法院从轻判决。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未取得医师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分别构成非法行医罪和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李在宣判前犯了数罪,应当以数罪论处。鉴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决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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