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com,6月20日想转让闲置的健身卡,但商家要收取高达1200元的“转让费”。最近,黄先生告诉温州新闻热线88817266,他打算给一个朋友转一张健身卡,但健身房要收取很高的“转让费”,他觉得这很不合理。
消费者:健身卡收取高额转让费是不合理的
最近,市民王先生也想把他刚开始办的健身卡转到网上。然而,标有“500元转让费由最终持卡人承担”字样的健身卡在过去一个月内难以转手。
王先生说他办这个健身卡是因为店铺新开,优惠待遇很大;另一方面,我一时兴起想长期锻炼。
“但是去了几次之后,发现这个健身房每天都爆满,很难达到我想要的健身效果,所以准备转学。”当他把健身卡挂在网上的时候,很多人打电话咨询,但当他听说要承担500元的转让费后,就不再打算接手了。王先生说,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关注“转让费”的规定。转学的时候健身房告诉他,按照合同要收500元转学费。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很多市民表示,健身卡过户收取一定的必要费用是可以理解的,但“转让费”收取几百或几千块钱这样少的费用是不合理的。张女士质疑一些健身房是否使用高额“转让费”来鼓励消费者申请新卡。
商家:设置“转让费”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区新河街一家健身房收取的转让费更高。年卡3800元以上的,收取卡金额的30%,转让费超过1000元。
健身房专卖店一位姓李的会员顾问表示,转让健身卡并不是简单的改名。转让时,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携带身份证到商店更改身份信息。此外,会员顾问还表示,设定转会费也是维护会员权益的一种方式。“万一会员健身卡丢失,由于转让费及相关过户规定,到卡者不能偷。”
那为什么要定这么高的转让费呢?是否涉嫌推广新卡?对此,会员顾问否认故意设定高额转让费来鼓励消费者申请新卡。上面说转让费是公司的相关规定,但是这个费用可以“协商”,看会员卡的类型。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从5月1日起,商家不得收取“转让费”
健身卡转让收取“转让费”合理吗?鹿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吴英表示,修订后的《浙江省实施办法》已经颁布,将于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年卡、季卡等预付卡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不限制消费数量的,消费者因住所、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预付卡的。运营商应该允许,不收取额外费用。”
“即5月1日后处理的预付卡,商家可以不收取‘转让费’,如果合同中设定了‘转让费’,也是无效的。”吴英还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和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相关规定,明确消费目的,并附在合同上,以便日后办理转卡和退卡时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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