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据“天津医保”官方微信消息,为进一步提高医保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参保人员临床用药需求,天津市印发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尚未纳入医保编码管理的中药饮片信息采集的通知》,开展了尚未纳入医保编码管理的中药饮片信息采集工作。
根据《通知》,纳入医保编码管理的1691种中药饮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天津市中药饮片加工标准有关规定,不属于《通知》范围的,均纳入采集范围。收集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别名、来源、药材名称、药用部位、饮片规格、加工方法等。根据《中药编码规则和编码》,对参与信息采集的中药饮片进行编码和分配;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合理确定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并下发文件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未纳入医保编码管理的中药饮片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任堇社会发[2017]189号
各医疗保险协议指定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参保人员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中药饮片医疗保险编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决定对未纳入医疗保险编码管理的中药饮片进行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藏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本市中药饮片加工标准的相关规定,且不属于《通知》中已纳入医保编码管理的1691种中药饮片。收集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别名、来源、药材名称、药用部位、饮片规格、加工方法等。
二、工作内容
根据《中药编码规则和编码》,对参与信息采集的中药饮片进行编码和分配;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合理确定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并下发文件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施。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信息采集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填写《未纳入医保编码管理的中药饮片信息采集表》,并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本市中药饮片加工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专家评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和医学专家对符合采集范围的中药饮片进行编码和分配,综合审核,合理确定医疗保险支付政策。
宣传执行
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天津市医疗保险诚信网和“天津市医疗保险”微信官方账号,将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文件。
四.相关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通过信息收集,进一步完善全市医保编码管理中的中药饮片信息,切实保障参保患者的临床需求。
受理咨询地址:天津市医疗保险分类编码标准化工作组。
联系人:郭凯、邓旭峰
电话:15022593781,23357107
附件:未纳入医保编码管理的中药饮片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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